一個國家民間資本蓬勃發展,是整個經濟欣欣向榮的重要象徵,也是增強經濟活力的重要基礎。
在當前國際形勢更趨複雜嚴峻、國內經濟存在不少困難和挑戰的情況下,採取有效措施鼓勵民間投資,將民間資本的優勢轉化為投資增長的內生動力和活力,不僅有助於穩增長,緩解經濟發展的困難,而且有助於激發經濟增長的內生動力。
近來,一系列鼓勵引導民間投資的配套措施和實施細則密集出臺,不少以往的“禁區”開始“破冰”,投資領域和範圍大大拓寬,這對於促進民間投資健康發展、增強經濟發展活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好的政策在於落實。各地區各部門還要再加一把勁,讓相關配套措施和實施細則更有針對性、可操作性。這既是深入貫徹落實“新36條”所需,更是促進經濟社會平穩較快發展所需。
一個國家民間資本蓬勃發展,是整個經濟欣欣向榮的重要象徵,也是增強經濟活力的重要基礎。改革開放以來,我國民間投資不斷壯大,在促進經濟發展、調整産業結構、繁榮城鄉市場、擴大社會就業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國家統計局公佈的數據顯示,今年1至5月,民間固定資産投資67743億元,同比名義增長26.7%,高於同期固定資産投資增速6.6個百分點;民間固定資産投資佔固定資産投資的比重為62.2%,是今年前5個月投資增長的最大貢獻者。這是事情的一面。而另一面是,很長時間以來,民間資本在一些壟斷行業的發展空間還比較窄小,“玻璃門”、“彈簧門”現象仍大量存在,“不能投”的狀況極大制約了民間投資活力的迸發。因此,我們必須充分認識到,在毫不動搖地鞏固和發展公有制經濟的同時,毫不動搖地鼓勵、支援和引導非公有制經濟發展,進一步鼓勵和引導民間投資,有利於堅持和完善我國社會主義初級階段基本經濟制度,推動各種所有制經濟平等競爭、共同發展;有利於充分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基礎性作用,建立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有利於擴大社會就業,增加居民收入,拉動國內消費,促進社會和諧穩定。尤其是在當前國際形勢更趨複雜嚴峻、國內經濟存在不少困難和挑戰的情況下,採取有效措施鼓勵民間投資,將民間資本的優勢轉化為投資增長的內生動力和活力,促進民間資本進入金融、能源、交通和社會事業等領域,不僅有助於穩增長,緩解經濟發展的困難,而且有助於激發經濟增長的內生動力,鞏固可持續發展的基礎,促進經濟長期平穩較快發展。
為了進一步促進民間投資健康發展,拓寬民間投資的領域和範圍,國務院早在2010年就出臺了“新36條”,核心目的就是要切實克服制約民間投資健康發展的各種障礙,拆除“天花板”和“兩扇門”。時至今日,已有相當多的部委按時出臺了配套措施和實施細則,為民間資本進入鐵路、市政、金融、能源、電信、教育、醫療等領域指明瞭路徑。但也要看到,由於種種原因,其中一些配套措施和實施細則還存在不夠細化、操作性不夠強等問題。社會各方面對此産生的意見與呼聲,相關部門應該予以高度重視,要從促進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的大局出發,同心協力加緊調查研究,進一步提高措施和細則的針對性和可操作性,努力把“新36條”提出的各項政策安排落到實處,為民間投資創造一個寬鬆、公平的環境。只有這樣,民間資本的春天才會真正來臨。
進一步釋放民間投資活力,企業自身也要主動作為。應當看到,除了投資環境外,人才技術短缺、經營管理失范等企業自身存在的問題,也是長期以來不少民間資本難以進入一些重點行業領域的原因之一。廣大民營企業應緊緊抓住當前有利的政策環境和市場機遇做實做強,著力在增強內生動力和提高素質上下功夫,在結構優化和産業升級上下功夫,在“走出去”、“引進來”互動融合上下功夫,主動提高“進門”能力,從而增強更大範圍內的資源配置力與綜合競爭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