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被停職記協不應缺位

時間:2012-07-02 10:41   來源:四川線上

  6月30日,網友“記者劉虎”發微博稱,因報道縣委書記慰問貧困老黨員會場出現九五至尊香煙的新聞,西安晚報記者石俊榮被按照上級要求停職,此條微博引起網友熱議。目前,涉事單位對此消息尚無任何回應。(人民網7月1日)

  這又是“一包香煙引發的血案”。據傳,報道此事的記者被停職,該報也被要求從即日起禁止出現任何監督或者涉及政府的負面新聞。如果這條新聞屬實,其潛在的破壞性示範效應是巨大的,記者不能監督政府,社會公義的底線將更加難以保障。作為行業組織,記協不應再一次沉默,冷眼旁觀事態的發展。而應該果斷站出來保護記者的合法權益,保護媒體的監督權。

  在西方,媒體素有“第四權力”之説。這與媒體敢於監督政府,敢於監督公權力,在堅守社會公義上的得力作為密不可分。一旦媒體不能監督政府,而只是一味的給政府歌功頌德,媒體喪失的將不僅僅是自己的公信力,還有人類分工協作中的社會責任。監督政府是媒體與生俱來的一項職責和權利,也是得到我國憲法明確的公民權利,任何人都無權予以剝奪。

  事實上,“記者被停職”再一次説明瞭記者的弱勢地位,而對記者合法權利威脅最大的往往是公權力的濫用。近年來,各地不時爆出記者採訪時被打、被無理阻撓,甚至被恐嚇。媒體人對此,既憤憤不平又無可奈何。但另一方面來説,社會又期望記者成為社會公義底線的堅守者。在這樣背景下,卻鮮有地方和中央的記協為記者保駕護航。記者作為職業的榮譽感和安全感岌岌可危,記者甚至成了高危行業的代名詞。

  讓媒體人感到幸運的是,這幾年中央領導屢次提出要善待媒體,政府部門要接受媒體監督。在這樣的語境之下,一些地方出於保護自身利益的需要卻隨意剝奪媒體監督權,這不僅與時代發展的潮流,與大眾民意逆勢而行,也與中央精神相互悖逆。隨意剝奪媒體的監督權,地方政府有違法的嫌疑,更讓媒體的尊嚴蕩然無存。

  作為行業組織,記協不僅要管好記者,也應在保護記者的合法權利方面有更加殷實的作為,以此體現一個行業組織的不可替代性。回歸到此案,記協可以依據相關的法律法規與侵害記者合法權益的政府部門展開博弈,為記者維權提供更多的幫助,維護記者行業的尊嚴感和榮譽感。否則,沒有媒體監督的公權力將更加輕易侵犯公民權利,“把權力關進籠子裏”只會是竹籃打水。(劉虎)

編輯:高斯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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