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延遲退休爭議看養老權利

時間:2012-06-19 10:27   來源:新華每日電訊

  近段時間,人社部有關延遲退休年齡的設想,引起社會強烈關注與討論,據説高達70%以上的網民反對。我的看法是,延遲退休不是一個應不應該的問題,而是一個必須如此的問題。因為在一個人口紅利消失、老齡化正在到來的社會,要使多數國民退休以後過上體面的生活——至少生活水準和現在相比不能有所下降,就必須延長養老交費的年限,進而延遲退休年齡。從全社會的整體和長遠利益考慮,這是一個無法回避的選擇。

  至於很多年輕人所擔心的就業問題,我認為不必過於擔憂,因為既然人口紅利消失,就表明勞動力供小于求,也即總體上存在勞動短缺——儘管也許不排除存在結構性的勞動短缺,有部分年輕人會因此找工作困難。即便如此,在兩害相權取其輕的情況下,也只能通過改革勞動力市場、強化失業保險來解決,而不是還維持現在的退休年齡。

  當然,延遲退休年齡並不是立即實行,而且即使實行也不會一步到位,比如規定男性必須65歲、女性60歲退休;也不是所有的職業,都必須延遲退休,具體的退休方式可以探討,基本原則是設計出一個比較理性的解決方案,力求做到讓所有人的利益最大化或損害最小化。

  但這不是説,網民對延遲退休的擔憂和反對沒有道理。延遲退休年齡,是基於老齡化趨勢做出的調整;而網民的反對,則基於現實問題而言,如前面提及的就業,如養老保障制度的“雙軌制”。事實上,在養老保障方面,我們豈止是“雙軌”,而是“五軌”:公務員有一套養老,事業單位和企業各有一套養老,無業人員和自由職業者有一套養老,農民又有一套養老,很多單位甚至同時就並存幾套養老體系。如果這種碎片化的養老制度,長時間得不到並軌,那麼,延遲退休年齡就會適得其反,達不到目的。

  現在來看,養老制度的並軌,不是輕易就能實現的。日前有報道説,自2008年底啟動的山西、上海、浙江、廣東、重慶五省市事業單位養老保險改革試點,至今仍未取得實質突破。專家認為,相關政策未具體明確轉製成本的資金來源,令諸多事業人對前景“憂心忡忡”。

  恐怕這不單單是轉製成本的資金來源未有著落,如果僅僅是個人賬戶上沒有累積基金,相對來説還好辦,關鍵在於無法消除人們基於現實的利益落差而形成的比較所導致的對養老保險改革試點的抵觸。在現有的幾種養老保險體系中,公務員的養老保險待遇最好,事業單位其次,企業第三。就改革的難易程度而言,選擇事業單位進行養老並軌試點,不是不可以,但必須對收益最大的公務員的養老保險有一個説法。假如拿事業單位“開刀”,要他們和企業並軌,而公務員的養老保險還“一枝獨秀”,其改革遲遲沒有説法,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當然會不樂意。因此,即使解決了轉製成本的資金來源,人們也會反對改革——除非強制推行試點,但強制推行又會滋生出一些不必發生的事情出來。

  所以,問題的關鍵在於,國家對機關公務員的養老保險並軌改革,一定要有個明確表態,制定出一個時間表。往大里講,每個人都是國家的公民,權利平等,不能在事關個人晚年生活的養老保險上分三六九等。我們承認歷史形成的權利差距,但是這種差距不能無限延續下去。

  要改革自己自然有些痛苦,然而,不將公務員的養老保險並軌,不但事業單位的養老保險改革推行不下去,而且在網路時代,公務員的這個制度特權勢必會激起其他群體的反感。因此,從國家利益考慮,應該秉持對歷史負責的精神,對公務員的養老改革有個説法和規劃。就此而言,廣大網民對延遲退休年齡的反對意見,我認為意義不在他們提出的具體理由,而是讓主管部門看到,社會對一部分群體所擁有的養老保險特權,是有不小意見的。

  如何設計一個讓各方群體都滿意的延遲退休年齡方案,需要我們集思廣益;推進養老制度的改革,最終使各群體的養老做到制度平等,則不僅需要智慧,更需要決心。

編輯:高斯斯

相關新聞

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