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長自費陪餐未必是一劑良藥

時間:2012-06-18 09:36   來源:華西都市報

  為保證學生“營養餐”的安全,今後,校長和學校負責人要自掏腰包,陪學生一起吃“營養餐”了。日前,教育部等15個部門印發《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劃實施細則》等,明確作出該規定。

  前一陣子,“營養餐”亂象屢屢衝擊人們心靈。僅四月份,在貴州織金縣,就有86名小學生因營養餐食物中毒;在雲南鎮雄縣,337名學生因食用營養餐入縣醫院治療。食品安全潰爛,連營養餐都無以保證,讓公共管理蒙羞。

  知恥當後勇,營養餐管理要走出臨時性管理思維。現在,教育部聯合15個部門,從相關配套問題著手,來保證營養餐的品質和安全。在供餐內容上,不得以保健品替代肉蛋奶;在供餐方式上,強調學校食堂供餐。這種對營養餐系統性進行完善管理,無疑是理性的、務實的。

  讓校長自掏腰包陪餐,看起來,在傳遞溫暖與光亮。但仔細想想,恐怕又會讓人覺得有些心涼——一者,校長每頓都陪孩子吃營養餐,靠譜嗎?二者,難道校長們吃下不乾淨的東西,孩子就要一塊“吃黃連”?

  從領導帶頭喝臟水,到領導與工人同時下井,再到現在校長陪學生一起吃營養餐,這一路盤點下來,筆者覺得,這種公共管理思維有時模式太單一。表面看來,這種“領導與下層”同進同退,同吃同睡,是權利平等與風險共擔,但究其本質,恰是一種不平等。這麼説,未必是妄自揣測,而是基於常理的推斷。

  校長陪餐,若能落到實地,對營養餐安全或有助推作用。在共擔的風險分佈下,管理者的責任心也許會增強。不過,在缺乏切實監督的情境下,它只會是“紙面上的光鮮”。此前,“領導和工人同時下井”的規定,不就在災難難絕中時常淪為空頭支票嗎?“讓領導先走”之風蔚然,讓領導陪餐、陪下井,只能形同虛設。我們有必要追問:時下,學校食堂也是歸校長管的,讓校長陪吃營養餐,會不會是給校長“開小灶”,讓校長吃“特供營養餐”呢?

  在法律和人性那裏,每個人都應該受到慈母般的保護,不能搞“捆綁式治理”。公共管理早就讓人們不相信眼淚,因為人們為之付出的血淚代價實在太多。走向文明的中國社會,應該更加關注人的生活價值和人格尊嚴的平等,而不是還在搞那種“同進同出,同生同死”舊式模式。校長陪吃“營養餐”,很可能成一個泡沫。要保證學生營養餐的安全,説到底,不是要不要校長陪吃的問題,關鍵厘清背後的利益博弈關係,建立完善的配套制度,以切實的執行,把營養真正輸送到迫切需要的孩子那裏。(單士兵)

編輯:高斯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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