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一前檢查童裝是又一種節日執法

時間:2012-05-29 13:49   來源:廣州日報

  北京市消費者協會近日對北京、上海、廣東等七省市47家企業生産或經銷的63種童裝進行比較試驗,發現33.3%的樣品存在不同程度的問題。(5月28日《重慶商報》)

  檢查童裝的何止一個北京?“山東濟寧將集中檢查童裝甲醛含量、pH值等”、“杭州質監局對兒童服裝進行執法大檢查”。還有,“五大類玩具將完成‘3C’檢查”。甚至,連童裝企業的消防安全也在“六一”前檢查了。

  兒童節前後突擊檢查當然必要,但對兒童的保護不是一時一刻的事。童裝致癌,應該隨時把這種童裝堵在生産企業,不能進入市場,等到“六一”兒童節才來警示兒童,不是太晚了嗎?有安全隱患的玩具早已讓孩子們中毒,到“六一”才檢查和發現,實在太遲了。

  “節日執法”是許多職能部門都喜歡做的事。例如,婦女節查婦女用品品質,三大傳統節日則查粽子、月餅和蔬菜品質,甚至宣判涉毒案件,也要等待“國際禁毒日”扎堆進行。節日執法的本質是運動式執法。這種運動式整治,看起來威力很大,但由於缺乏長效治理,往往是“雨過地皮濕”,過後會以更大的力量反彈。所以,我懷疑“節日執法”者的本意不過是通過運動式的高潮,造點聲勢給上級看看,算是一個“政績工程”。

  當然,形式主義的執法不僅是一個“節日執法”,還有另外幾種。比如,事故型執法,每當事故發生,就來一次執法高潮:煤礦出事了,所有礦井一律停産整頓;學校出事了,所有學校整治校園環境等。服務型執法,本地搞創建了,執法部門突擊服務;上級領導來視察了,警察街頭林立,“吆喝凈街”。所有這些執法都有一個共同點,這就是對上負責。

編輯:高斯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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