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報道,公安部早在2008年就確定將“12110”作為全國公安機關統一的公益性短信報警號碼,但至今該短信報警號碼仍鮮為人知。公安部辦公廳副主任程人華解釋稱,這完全是技術性問題:當年由於受通信運營商的制約,“12110”無法在全國推廣,只在部分省區市試點。(5月13日《中國之聲》)
在垃圾短信無孔不入、定制服務水深千尺的今天,全國統一公益性短信報警號碼迄今“不明不白”,仍“受通信運營商的制約”而無法全國推廣,這殊為詭異。警訊通暢與否,表面看是技術問題,實質卻是安全之虞。公安部早在2008年,就確定將“12110”作為全國公安機關統一的公益性短信報警號碼。12110短信報警平臺的建設,是公安機關為了殘障人士尤其是聾啞人士提供便利報警的舉措,也是為了對一些群眾在特殊情況下無法用電話報警方式進行報警的一種補充。
遺憾的是,4年過去,這個號碼仍是“藏在深閨人未識”。難在何處?據説一是因為短信丟失和短信延時比較嚴重;二是由於事發地不清晰,接警員需要重新詢問地點再分流移送報警,這不僅影響了警方的處置速度,也不利於群眾及時獲得救助或幫助;三是“短信報警是要收錢的”,電信營運商每條1毛錢。這些問題聽來讓人如墜雲霧:報警資訊又不是過年群發的拜年短信,何以丟失並延時嚴重?技術擴容是多大的難題?短信接警不能短信回復並技術定位——非要讓報警者當著歹徒的面“據實回答”?至於“一毛錢尷尬”,財稅寬裕至此,即便運營商不鬆口,報警短號真好意思死在一毛的門檻上?
有人質疑,報警平臺建設與通信運營商利益的牴牾,何以遲遲未得平緩?4年倏忽,為公眾救危解困的短信平臺仍是千瘡百孔,這究竟是誰的責任?如果這個問題很難回答,不妨換作另一個問法:4年間,如果有暢通高效的短信報警平臺、全國皆知的渠道知曉率,千千萬萬的警情中,有多少危機變為轉機?
隨著通訊資訊化時代的到來,支援短信報警,已成了報警技術更新換代的必需,這也是資訊社會風險管控中的重要環節。可以肯定的是,一個簡單便捷的號碼,能支撐起許多人危急時的求助需求。如果110能成為語音與短信報警的統一系統,如果短信報警能有更紮實的技術與資源保障,如果類似“一毛錢”的憤懣不至於橫亙在公共安全之上——那麼,“短信報警號4年無人知”就不至於演繹成鬧劇一場。(鄧海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