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道部發佈消息,從5月10日起,實名制火車票丟失後可以挂失補辦,補票手續費為2元。按照補票辦法,旅客先到售票窗口按原車票的車次、席位、票價重新購買一張新車票,到站後24小時之內,再到退票窗口辦理新車票的退票手續。
千呼萬喚,實名火車票補票辦法終於出臺。之所以説“千呼萬喚”,是因為自去年6月1日動車組列車全面實行實名制以來,就一直有旅客不斷反映補票問題——由於實名火車票存在“五個一”規定,即一張有效身份證件同一乘車日期同一車次同一乘車站只能購買一張實名車票,所以車票一旦丟失,旅客無法再次購買同一車次的車票,給出行帶來不便。就此,鐵道部曾于去年10月18日發佈消息稱,將於春運之前出臺實名火車票補票辦法,只可惜,這個承諾遲遲沒有兌現,一直拖到現在。
補票辦法終於出臺,手續費僅收2元,值得讚揚,更重要的是,旅客補票需要支付票款,但墊付新車票的錢到站後可退。這正是實名車票的一大好處:由於一張車票對應一張身份證件,售票系統裏有據可查,車站很容易查證補票者此前是否購買了車票,若情況屬實,則鐵路部門仍然要認這個賬,補辦車票並不是再次賣票,而僅僅是給旅客補發一張上車、乘車的憑證,因此,鐵路部門不應再次收取票款,否則就有佔旅客便宜的嫌疑。
當然,鐵道部也擔心有些旅客趁機佔便宜,所以在補票辦法設計上化簡為繁:要求旅客先到售票窗口重新購買一張新車票;乘車時,旅客要向列車工作人員説明情況;到站之前,列車長要確認該席位使用正常,並開具客運記錄;旅客到站後,要憑客運記錄、新車票和身份證件辦理退票手續……這些措施目的顯然只有一個:防止有旅客謊稱車票丟失而補票,或丟失的車票被別人撿去,然後兩個人各持一張車票乘車,卻只花一張車票錢。
有沒有必要這樣繁瑣呢?我認為沒有必要。旅客持實名火車票進站上車,檢票時必須人、證、票合一,新車票、原車票都對應著購票者的身份證件,其他人根本沒法使用。也就是説,只要鐵路工作人員嚴格檢票,就能防止有人渾水摸魚。顯然,即使沒有補票這檔子事,鐵路工作人員也得嚴格檢票,否則車票實名制就失去了意義,就無法打擊“黃牛”。那麼,補票辦法設計得如此繁瑣,是否意味著鐵路部門對嚴格檢票沒有信心,甚至明知沒有做到嚴格檢票?日前有報道稱,“五一”假期,北京、山東、貴州等地火車站的“黃牛”捲土重來,或可為佐證。
實際上,如果旅客上車時檢票不嚴格、乘車時查票不嚴格,那麼補票辦法設計得再繁瑣,也無法防止個別旅客佔便宜。比如,要求列車長確認席位使用正常,分別持新車票、原車票的兩個人不在同一個車廂呆著就是了,大概不難矇混過關。反之,只要鐵路工作人員嚴格檢票、查票,就可防止個別旅客佔便宜,就不必把補票辦法設計得那樣繁瑣。
繁瑣的補票辦法不僅給旅客增添了麻煩,也增加了鐵路部門的人力成本。我的建議是,旅客到購票窗口補票時,如果售票系統顯示他此前確實購買了車票,就直接補一張車票給他,免得旅客到站後再去退票、退款。免費補票本是便民之舉,理當化繁為簡,最大程度地方便旅客,同時提高鐵路部門的工作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