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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打造兩岸人才交流合作示範區

2016年09月19日 09:05:00來源:中國新聞網

  中新社福州9月18日電 (龍敏)“從福建平潭乘船到臺北只要兩個半小時。”27歲的臺灣青年孟憲霆每週都要往來于臺北與平潭之間。他2015年在平潭創辦了一家人力資源培訓機構,取名為“金橋”,寓意為臺灣青年搭起一座直通兩岸的橋梁;創辦以來已有近千名臺灣青年在孟憲霆的“穿針引線”下來到平潭。

  大陸距離臺灣最近的省份——福建,正不斷深化閩臺人才交流合作,健全人才發展保障機制,打造兩岸人才交流合作示範區。

  18日,福建官方對外發佈《關於深化人才發展體制機制改革的實施意見》(簡稱《實施意見》)。

  從該《實施意見》可見,福建將打造一批在閩臺資企業人才高地;實施引進臺灣高層次人才“雙百計劃”;鼓勵臺灣企業、科研機構和科研人員來閩投資創辦科技型企業、研發機構、高新技術園區;發揮海峽兩岸科技合作聯合基金導向作用,解決閩臺兩岸共同關注的重大科學和關鍵技術問題;深化臺灣專才選聘工作;探索設立海峽博士後交流資助計劃。

  對於像孟憲霆這樣的臺灣青年來閩創業,該《實施意見》明確,將繼續落實臺灣青年人才來閩就業創業政策。

  該《實施意見》還提出,實施對臺引智項目;實施閩臺聯合培養高校師資和大學生項目,吸引臺灣優秀師資來閩任教,引進臺灣職業培訓優質資源,鼓勵臺灣優質職業教育機構在閩聯合開辦職業院校和職業培訓機構;加強閩臺科技社團的交流合作;建設兩岸人才交流合作基地和新型農民交流培訓基地;支援閩臺兩地互設人力資源機構。

  為深化兩岸人才交流合作,該《實施意見》提出要做好臺灣人才在閩服務,實行來閩臺灣人才及其家屬享受當地居民同等待遇政策,鼓勵在閩臺灣人才參加福建社會保險。

  福建將繼續推動兩岸交流合作先行先試,推動閩臺職業教育培訓合作,推進臺灣人才在閩職業技能鑒定、專業技術職務評審、專業資格考試、專業執照採認等各項政策創新;依法任命符合條件的臺灣人才擔任涉臺案件人民陪審員,或聘請其擔任特邀調解員、有關仲裁機構仲裁員。

  該《實施意見》還提出,探索建設臺灣社區,鼓勵臺灣居民參與社區管理事務。(完)

[責任編輯:李典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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