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毅:ECFA對臺釋五大利多
中新網3月31日電 國臺辦主任王毅30日會見臺灣旺旺中時媒體集團總經理蔡紹中所率領的訪問團,並接受《旺報》獨家專訪,這是王毅上任後首度接受臺灣平面媒體訪問,在兩岸進行第2次ECFA事務性磋商前夕,闡述兩岸簽署ECFA的意義,並解釋如何在ECFA中落實溫家寶日前所提出的“讓利説”。王毅指出,ECFA對臺釋五大利多。
王毅在兩岸第2次ECFA協商前夕,首度深入解釋ECFA的內涵,以及如何在ECFA框架下具體讓利臺灣。王毅表示,大陸將在關稅減讓商品項目和金額比例上低於臺灣、特別對臺灣中小企業産品降低關稅、對臺灣降稅要求將不會影響弱勢産業、不要求大陸農産品大量銷臺、不推動勞務出口等五個基礎上,落實國務院總理溫家寶所提出宣示。
王毅提出了5個方向,他認為,首先是指兩岸在早期收穫清單中,提出希望對方降稅的産品,無論是金額還是在各自出口中所佔的比例,大陸方面都會少於或低於臺灣。
其次,大陸方面選擇對臺灣降稅的産品時,將盡可能選取能惠及臺灣中小企業和廣大基層民眾相關的産品。
第三,大陸提出希望臺灣方面降稅的要求時,將儘量不影響臺灣弱勢産業。
第四,大陸不會要求臺灣進一步擴大大陸農産品進口。
第五,大陸無意對臺灣實施勞務出口。
王毅強調,ECFA是一項經濟合作協議,因此協議中將不會有政治內容,也不會有政治語言。同時,簽署ECFA的目的是為推動兩岸經貿往來正常化、機制化和制度化,因此將在兩岸海基會和海協會框架下簽署這項協議,除了充分表現兩岸特色外,也要不違反WTO的規範。而在商簽過程中,必須秉持著兩岸平等協商、謀求互利共贏、照顧彼此關切的3個基本原則。
他同時指出,一般涉及關稅減讓談判時,雙方都不會選擇貿易金額小的産品和項目列入早收清單,以節省談判時間。但在協商ECFA早收清單時,大陸始終關注臺灣中小企業生産的各種産品,目的就是希望擴大臺灣中小企業在早期收穫清單中的受益層面,使臺灣民眾切實感受到大陸誠意。
王毅解釋説,由於商談仍在進行,數千種産品中,具體哪些可以先行降稅、如何降稅,牽扯到大量的技術問題,確實難以拿出一個十分明確的清單,“這其實是任何涉及經濟利益商談時常有的現象,相信臺灣民眾也能夠理解”。
王毅重申,大陸的對臺政策是面向2300萬台灣同胞的,大陸對臺釋放的善意、採取的舉措沒有地域或族群之分,是面向所有同胞尤其是基層民眾的;他並呼籲,商談中大陸方面也會提出自己的合理要求,希望臺灣方面也能夠本著同理心予以理解,“只要雙方都能以誠相待,相向而行,我們就有可能加快談判速度,爭取早日簽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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