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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修正大陸配偶申請身份證年限為6年 8月中旬生效

2009年08月06日 13:23:00來源:中國新聞網   

  中新網8月5日電 據臺灣《聯合晚報》報道,“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在臺“立法院”完成修正,大陸配偶申請身份證年限,由結婚後八年縮短為六年,條文預期在8月中旬生效,目前評估將會涌入十萬件驗證的申請案,是目前海基會一年所有公證書驗證的數量,海基會招募19位臨時人手,迎戰史上最大驗證浪潮。 

  急於申請身份證或各種階段驗證的大陸配偶,可能會擠爆海基會的公證書驗證中心的櫃檯,海基會壓力很大,為此,海基會數月前就已招募臨時工讀生,進行密集特訓,已準備好應戰。

  “兩岸人民關係條例”新規定將原大陸配偶取得身份證之前的階段中,包括二年團聚、四年依親居留、二年長期居留,才能申請定居,取消第一個階段的“團聚”,即一結婚就可以直接進入四年的依親居留,再進入兩年的長期居留,然後即可申請身份證。

  海基會副秘書長馬紹章表示,海基會自我要求要在四個多月內,即年底之前完成所有的驗證,消化所有十萬件驗證因此多出來的工作,因此招募人手因應。

 

[責任編輯:高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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