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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陸商務人士赴臺期限有望放寬至1個月

2009年03月19日 10:07:00來源:中國新聞網

  中新網3月19日電 臺灣當局“行政院”週五將開會檢討如何鬆綁外商人士來臺工作條件限制,3月底前將修法放寬大陸人才來臺從事商務停留期限,擬從14天放寬至1個月,企業邀請大陸商務人士來臺人數都將一併鬆綁。

  據臺灣《工商時報》報道,臺“經建會”主委陳添枝與“政務委員”朱雲鵬週五將召開聯席會議,檢討法規鬆綁列管事項。官員透露,最近歐、美商會不斷向當局高層抱怨,臺對外商人士來臺工作限制太多,跟不上國際腳步。

  此外,週五將就大陸人民來臺從事商務活動許可管理辦法進行檢討,包括放寬商務、會議、講習、考察及訓練等簽證停留期限。

  其中商務訪問原停留期限14天,臺灣經濟部門及工商團體均建議放寬為1個月,另來臺訓練3個月及從事商務採購或履約停留1年等限制都將放寬。 

  另企業邀請大陸商務人士來臺程式將簡化,可能取消企業作保規定,而營業額3000萬元以下邀請15人來臺,3000萬元以上邀請50人來訪都將一併鬆綁。

  大陸專業人士來臺從事專業活動許可管理辦法也將檢討,配合各目的事業機關需求,放寬專業人士來臺停留期間、申請程式或事由。

[責任編輯:高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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