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臺銘:兩岸應設仲裁機構協調企業糾紛
2013年07月25日 14:09:00來源:中國新聞網
臺灣“兩岸企業家峰會”25日在臺北舉行第一屆第一次會員代表大會,鴻海集團董事長郭臺銘(右)與臺灣三三企業交流會會長江丙坤(左)等都出席。臺灣“中央社”圖
中新網7月25日電 據臺灣“中央社”報道,臺灣鴻海董事長郭臺銘25日表示,兩岸應設立客觀、公正、透明、專業的仲裁機構,才能為兩岸雙方産業和科技合作,打下好基礎。
郭臺銘今天出席兩岸企業家峰會第一屆第一次會員代表大會,回應媒體問及兩岸智財權(智慧財産權)問題。
郭臺銘表示,兩岸投資保障協議對私人之間保障不夠強化,兩岸企業家應該要合作,臺灣企業智財權問題都是在科技産業。
郭臺銘以個人投資夏普為例,他表示,投資夏普工廠,不代表就可以擁有其智慧財産權,這是分開的。
郭臺銘説,大部分企業和企業之間的紛爭,是在智慧財産權的保護問題。尤其發生糾紛後,一定要有協調仲裁的機制,協調仲裁機制一定要具備公平、客觀、獨立、專業的平臺,將來兩岸技術交流,才能真正保護臺灣科技産業,兩岸企業爭端也才能真正解決。
郭臺銘表示,仲裁機構一定要客觀、公正、透明、專業,在這條件之下,兩岸雙方産業和科技合作,可打下很好基礎;若無仲裁機制建立,未來問題仍會層出不窮。
[責任編輯:段雯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