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衝:兩岸金融合作備忘錄簽署不晚于下月五日
臺當局“陸委會主委”賴幸媛(右)與“金管會主委”陳衝(左)報告MOU簽署進度。 圖片來源:聯合晚報
中新網11月16日電 據臺灣《聯合晚報》報道,臺當局“金管會主委”陳衝16日指出,兩岸金融監理合作了解備忘錄(MOU)換文簽署絕不會拖過12月5日“三合一”選舉,因為行政效率不會那麼差。MOU完成簽署後2個月就可生效,陸銀最快明年初即可來臺申設分行。
有關兩岸MOU及ECFA議題,自2006年1月起迄今,“立法院”財政、經濟及內政等委員會,至今共計已安排17次會議進行報告及詢答。即使MOU簽署過程已歷經“馬拉松式”的討論與報告,但仍箭在弦上,遲遲無法拍板定案,因此“立委”盧秀燕、孫大千、費鴻泰和賴士葆等人提案通過,要求“金管會”於今日財委會報告案後,應儘速簽訂兩岸MOU。
國民黨“立委”賴士葆指出,MOU最後換文簽字時間,是否超過12月5日三合一選舉呢?陳衝回復:“不會,行政效率不會這麼差。”只要“行政院長”吳敦義核可,就會儘速簽署。
陳衝表示,上周已與島內金融業者溝通完畢,今天向“財委會”報告完畢後,就只剩下行政程式,強調今天報告完畢後,將馬上簽報吳敦義,院長一核可後,“金管會”就會儘速處理。
國民黨“立委”楊瓊瓔指出,吳敦義批准後,“金管會”準備簽署還需要幾天呢?會不會到一個月?一天可否完成?會不會于11月底前完成簽署呢?
陳衝回復,不會到一個月的時間,“一天要試試看”,但他解釋,所謂的一天是指“儘快處理”,會以最快的方法處理。至於是否于11月底前完成簽署,陳衝表示,“我也希望如此,真的會儘快。”
至於MOU簽署方式,陳衝指出,兩岸已同意用互寄換文的方式,而一般換文是通俗的説法,就是互相郵寄或互相遞送的方法。此外,陳衝表示,過去世界各地簽訂MOU,都未將“危機處置”和“安定條款”列入,但這些本來就符合巴塞爾委員會的原則,因此在金融海嘯後,兩岸都達成共識,認為應該把危機處置列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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