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鎮江臺商:為新區八項措施重獎開放創新點讚

2017年04月03日 09:03:00來源:台灣網

  台灣網4月3日鎮江訊 日前,江蘇鎮江新區出臺《鎮江新區加速開放創新八項措施》,對産業技術研究院引入核心技術、採購關鍵設備、配備核心研發團隊並對鎮江新區重點特色産業發展起到重大引領和支撐作用的,新區財政最高將給予5000萬元的支援獎勵。

  措施一齣臺,立即引起當地臺商的熱議,不少臺商表示,本來針對當前錯綜複雜的兩岸形勢,對在大陸的發展心生疑慮。中央和國臺辦一貫鼓勵和支援臺資企業在大陸的生産經營,高度重視保護臺胞臺商在大陸的合法權益,積極協助臺商解決在生産生活中遇到的實際困難和問題,一如既往支援臺商臺企在大陸的正當經營和更好發展的表態,讓我們吃下了定心丸。這次鎮江新區臺出加速開放創新八項措施,如此重大利好,則是給了我們臺商更好的發展機遇,為我們在這裡把企業做大做強堅定了決心,鼓促了信心,應當為鎮江新區的做法點讚!(台灣網鎮江市臺辦通訊員 鄭驕)

  連結:《鎮江新區加速開放創新八項措施》

  支援重大創新載體落戶。對國家級重大創新載體、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實驗室或産業技術研究院引入核心技術、採購關鍵設備、配備核心研發團隊並將對鎮江新區重點特色産業發展能起到重大引領和支撐作用的,新區財政給予最高2000萬元的支援(其中産業技術研究院最高可達5000萬元)。

  支援設立産業協同創新研發總部。對世界500強企業、行業龍頭企業、中央直屬企業在鎮江新區牽頭設立獨立法人資格的協同創新研發總部,立足於鎮江新區重點特色産業、配備穩定研發團隊和必要研發設備且開展産業鏈關鍵共性技術及價值鏈高端環節研發攻關的,給予最高2000萬元的支援。

  鼓勵重大科技成果轉移轉化項目。對技術國際領先、行業帶動性強且符合鎮江新區重點特色産業定位的科技成果,落戶後3年內在鎮江新區成功産業化,且年應稅銷售分別達到1億元以上或5億元以上的項目,分別給予最高500萬元或200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對促成上述成果成功轉移到新區的技術經紀人、技術經紀機構,按單個項目分別給予20萬元、5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實施“宜業”引才計劃。傑出人才創新項目對鎮江新區重點特色産業發展能起到重大引領和支撐作用的,給予人才特殊津貼,每年最高100萬元;對人才領銜創新項目最高資助1000萬元;人才創業項目對鎮江新區重點特色産業發展能起到重大引領和支撐作用的,最高資助2000萬元。

  實施“宜居”留才計劃。傑出人才來新區創新創業且其項目對鎮江新區重點特色産業發展能起到重大引領和支撐作用的,新區為其提供一套精裝商品房和生活配套服務。上述人才(團隊)及其項目對所在企業跨越發展起到關鍵性作用,企業當年營業收入達到1億元以上、或對新區地方貢獻列前50強、或對新區地方貢獻增幅列前20強的,按企業對新區地方貢獻的20%給予人才(團隊)最高200萬元的獎勵。

  加速重大節點項目落戶。鼓勵世界500強企業、央企或大型國企、境內外上市公司來新區投資設立項目公司(含區域總部),對註冊資本金不低於1億元的新設項目公司,新區財政按不高於註冊資本金實繳資本的5%給予開辦補助,最高不超過1000萬元。

  扶持快速見效重大項目。鼓勵引進鎮江新區特色産業和重點産業鏈重要節點和整機終端類項目,對企業年度應稅銷售額不低於2億元,且年應納稅所得額與應稅銷售額的比例不低於5%的,連續3年內,每年按照不高於當年企業實際應納稅所得額的5%(高新技術企業為3%)給予獎勵。

  促進企業上市做大做強。培育壯大上市企業隊伍,對在境內外資本市場上市企業給予300萬元獎勵。

 

[責任編輯:陳從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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