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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獲批開展泉臺跨境人民幣貸款業務

2015年07月16日 10:25:00來源:台灣網

  台灣網7月16日泉州訊 7月14日,經中國人民銀行授權,中國人民銀行福州中心支行發佈實施《泉州金融服務實體經濟綜合改革試驗區開展泉臺跨境人民幣貸款業務試點管理辦法》。標誌著泉臺跨境人民幣貸款業務正式啟動,泉州成為繼昆山之後全國第二個獲批開展對臺跨境人民幣貸款的城市。

  據了解,去年11月,福建省人民政府向中國人民銀行發出《關於商請支援泉州金改區擴大人民幣跨境使用等事項的函》,商請中國人民銀行在人民幣跨境使用等方面對泉州金改區給予支援。12月30日,人民銀行總行下發《對支援泉州金改區擴大人民幣跨境使用等事項的意見》(銀函[2014]582號),原則支援泉州,開展擴大人民幣跨境使用試點。此次泉臺跨境人民幣貸款業務獲批,是泉州自2012年12月金改區獲批以來取得的又一項重大的政策支援。

  按照該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在泉州金改區內註冊成立並在區內實際經營或投資的企業可以從臺灣地區註冊成立的銀行業金融機構,包括中資商業銀行在臺灣地區設立的分支機構借入人民幣資金,並通過泉州金改區內的銀行業金融機構辦理資金結算。在符合國家有關政策的前提下,貸款資金可用於泉州金改區實體經濟的建設。貸款的利率、期限等事項由借貸雙方按照貸款實際用途在合理範圍內自主確定。

  泉臺跨境人民幣貸款政策出臺後,符合條件的企業能直接從境外市場融入低成本的離岸人民幣支援境內業務的發展,幫助中資企業開闢跨境融資的便利渠道;同時將進一步深化泉臺金融合作,促進泉臺跨境投融資便利化,推動臺灣地區區離岸人民幣市場發展。(台灣網、泉州市臺辦聯合報道)

  

[責任編輯:福建臺辦張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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