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消費維權交流團赴臺交流考察圓滿結束
山東省消費者協會會長蔡福安向臺灣消基會原董事長蘇錦霞介紹為紀念山東省消費者協會二十五週年編輯的畫刊《情係消費者》。 (圖片來源:山東省臺辦)
台灣網6月28日濟南消息 日前,由山東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長、省消費者協會會長蔡福安為團長的山東省消費維權交流團赴臺灣考察,就山東與臺灣兩地消費維權工作和建立消費糾紛處理協作機制進行交流並進一步達成共識。
山東省消費者協會和財團法人(臺灣)消費者文教基金會(以下簡稱臺灣消基會),于3月14日在濟南簽署了《魯臺消費者權益保護合作共識》。為了進一步研究商討《魯臺消費者權益保護合作共識》的貫徹落實情況,應臺灣消基會的邀請,山東省消協組織了這次赴臺交流活動。
在臺期間,交流團分別拜會了臺灣消基會、高雄市消費者保護官(以下簡稱“消保官”)等消費者權益保護組織和中華齊魯文經協會、高雄市議會等,進行了廣泛的交流和座談,為今後更好的開展保護兩岸消費者權益工作,建立了聯繫,達成了新的合作共識。
在臺期間,山東省消費維權交流團與臺灣消基會進行了座談的交流。一是兩會各自介紹了工作做法和基本經驗;二是臺灣消基會通報了近年來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主要情況及成果;三是進一步達成了魯臺兩地開展消費維權合作的五項共識:1、建立消費資訊及資源的共用共用通道;2、建立消費糾紛通報協處機制;3、建立消保人員交流互訪制度;4、建立消費問題諮詢協處機制;5、適當時機建立消保組織網的聯絡窗口”。雙方一致認為,應儘快按照達成的五項共識開展工作,同時,應使五項共識具體化、目標化;山東消協組織將進一步加強對省內臺商及家屬消費維權的保護;臺灣消基會將注意加強對大陸赴臺人員的消費權益保護;要定期開展有關消費者權益保護的研討,舉辦消費維權論壇,在適當時候舉辦魯臺兩地或更大範圍的消費維權研討會。
交流活動期間,濰坊、臨沂市消協著重介紹了人民調解和建立消費法庭進行維權的做法;威海市消協著重介紹了保護旅遊消費者合法權益的經驗做法,威海市消協針對臺商制定消費維權聯繫卡,服務台商和來威海旅遊的臺灣同胞。這些做法得到了臺灣消基會的充分肯定。
山東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長、省消費者協會會長蔡福安認為,拜訪台灣消基會並與同行進行交流,體會很深;臺灣消基會及維權工作者在為消費者服務、申張消費者權利、保護消費者利益、充分發揮社會維權資源、發揮志願義工人員的作用、發揮專家學者的作用、深入開展消費教育和商品比較試驗、科學維權等方面給山東同行留下了深刻印象。
臺灣消基會原董事長蘇錦霞認為,山東省消協組織在開展消費維權工作中善於開拓創新,取得了很好的經驗,其中建立廣泛的基層維權網路,探索採取維權救助有效方法,引入人民調解委員會及調解方式、制定並實施突發性重大消費者投訴處理緊急預案、廣泛開展消費調查、及時發佈消費警示、在企業開展消費者滿意單位創建活動等都是很好的做法,值得學習和借鑒。(台灣網山東省臺辦通訊員 王慶敏 趙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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