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快遞拒絕客戶先驗視最高罰五千

時間:2012-10-12 09:06   來源:法制日報

  近日提請重慶市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六次會議審議的《重慶市郵政條例(草案)》細化完善了郵政設施規劃、快遞市場經營規範等內容,並規定快遞業務收件人今後可先驗貨後簽收。若快遞企業從業人員拒絕收件人或者代收人先驗視後簽收的,由市郵政管理部門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處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

  重慶市郵政管理局局長袁祖偉稱,為減少和預防利用快遞渠道從事違法行動,草案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郵政法》確立的收寄驗視制度基礎上,進一步規定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要提示用戶如實、完整填寫快遞詳情單,不得收寄資訊填充不完整的快件。同時,快遞公司應妥善保存快遞資訊單。

  相比1998年實施的《重慶市郵政通信管理條例》,郵政條例草案共七章56條,其中第四章快遞業務是新增加的內容。草案規定,快遞業務員投遞快件,應當送達收件人或者其委託的代收人。接收快件時,發現外包裝破損,收件人有權提出當面開拆驗視;發現內件短少、損毀或者與運單不符時,可以拒絕簽收。對於網路購物、電視購物和郵購等快件,收件人或者其委託的代收人可以先驗視內件,確定內件與運單所填品名、數量相符後予以簽收。如果當面驗視出現品名、數量不相符的情況,可以拒絕簽收,快遞業務員應當協助辦理退貨手續。(記者  徐偉 實習生 李春光)

編輯:雍紫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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