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鎮江100萬元以內項目面向中小企業

時間:2012-11-22 08:51   來源:中國財經報

  日前,江蘇省鎮江市人民政府發文明確,一定比例的政府採購項目需專門面向中小企業採購。

  這份《關於進一步發揮政府採購政策功能支援社會經濟發展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提出,對於中小企業有能力提供的通用性強、標準或規格較為統一、預算金額不超過100萬元的政府採購項目,在滿足採購需求的前提下,應當面向中小企業採購。在組織採購活動時,政府採購招標文件(含談判文件、詢價文件)中應註明該項目面向中小企業採購。

  為減輕中小企業參與政府採購的負擔,鎮江市特別開闢了政府採購項目中標中小企業資金支付綠色通道,在控制履約風險的前提下首付款比例一般不低於50%,累計付款不超過3次。政府採購代理機構、採購單位組織政府採購,一律免收招標文件工本費,對於通過誠信考核合格的中小企業,其投標保證金和履約保證金予以減半收取。

  同時,為鼓勵中小企業以及中小企業與大型企業依法組成的聯合體參與政府採購項目競爭,該《意見》還規定,對中小企業的協議合同金額佔到聯合體協議合同總金額30%以上的,可給予聯合體2%—3%的價格扣除,並按扣除後的價格參與評審。對於非專門面向中小企業採購的項目,該《意見》在評審標準等方面也作出了有利於中小企業的具體規定,根據不同的評審方式和項目情況給予6%—10%的價格扣除,中小企業可用扣除後的價格參與評審。

  鎮江市財政局副局長王捷強調:“從現在起,在編制招標文件時,將體現扶持中小企業的政策,比如將中小企業誠信經營、依法納稅和職工社會保險繳納、提供本地化服務等情況作為評分內容,而不能以不合理的條件對中小企業實行歧視性待遇或差別待遇,不能使用特定供應商的技術標準來排斥中小企業參與政府採購項目,也不能在註冊資本、業績水準、資格條件等方面限制中小企業。”

  據悉,鎮江市有關部門還將研究制定政府採購信用擔保融資工作實施辦法,一方面加強與專業擔保機構的協調,選擇資信良好的單位作為開展政府採購信用擔保工作的擔保機構,市財政安排的小微企業信用但保專項資金將確定一定比例,專用於政府採購信用擔保;另一方面,金融機構也將主動開展中小企業政府採購信用擔保融資工作,對符合條件的中標、成交企業,金融機構要及時提供貸款,對企業信譽好、貸款規模較小的企業可試行免擔保貸款。

  此外,鎮江市發改委、市環保局、市財政局等部門還將擔負起支援、指導本市中小企業申報節能環保産品認證的工作,讓鎮江更多的中小企業及其産品能被納入國家節能環保産品政府採購清單,擴大鎮江中小企業政府採購市場份額。

編輯:雍紫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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