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下月啟動營改增試點 將為浙江企業減負60億

時間:2012-11-01 11:06   來源:人民網

  從12月1日起,浙江省單位和個人提供交通運輸業和部分現代服務業服務的,開始繳納增值稅,不再繳納營業稅

  作為結構性減稅的重頭戲,備受關注的浙江省營業稅改徵增值稅(簡稱“營改增”)試點準備工作,正在緊鑼密鼓進行中。

  據媒體報道,日前,浙江省政府新聞辦召開浙江省“營改增”試點工作新聞發佈會,省財政廳、省國稅局、省地稅局聯合發佈了浙江省“營改增”的有關情況:試點將於12月1日正式啟動。

  試點行業“1+6”

  記者從發佈會上了解到,為加快經濟轉型升級,促進現代服務業的發展,經國務院批准,從2012年12月1日起,浙江省在交通運輸業和部分現代服務業開展營業稅改徵增值稅改革試點,即從12月1日起,浙江省單位和個人提供交通運輸業和部分現代服務業服務的,開始繳納增值稅,不再繳納營業稅。

  此次浙江“營改增”試點基本延續了“上海模式”,具體涉及“1+6”行業:“1”即交通運輸業,包括陸路運輸服務、水路運輸服務、航空運輸服務和管道運輸服務;“6”即現代服務業的六個行業:研發和技術服務、資訊技術服務、文化創意服務、物流輔助服務、有形動産租賃服務、鑒證諮詢服務。

  試點稅率上,在現行增值稅17%標準稅率和13%低稅率的基礎上,新增11%和6%兩檔低稅率。其中,租賃有形動産等適用17%稅率,交通運輸業適用11%稅率,其他部分現代服務業適用6%稅率。也就是説,“營改增”後,交通運輸業將由原先徵收3%的營業稅,調整為11%的增值稅;部分現代服務業中的研發和技術服務、資訊技術服務、文化創意服務、物流輔助服務、鑒證諮詢服務,由原先5%的營業稅,改徵6%的增值稅,有形動産租賃服務改徵17%的增值稅。

  同時,對於試點範圍內的交通運輸業和現代服務業,應稅年銷售額未超過500萬元的試點納稅人,認定為小規模納稅人,由原來的5%營業稅改徵3%的增值稅。

  稅負增加財政將補貼

  不過,根據此前上海試點情況,稅率變動較大的交通運輸業及有形動産租賃服務業,部分試點企業稅負有所增加。針對這一情況,浙江省財政將對稅負增加的企業給予財政補助,增加的部分將由同級財政進行補助。浙江省財政廳副廳長羅石林同時表示,“營改增”試點行業大都屬於生産性服務業,增值稅抵扣鏈條打通後,下游製造業企業購買應稅服務可以抵扣,生産經營成本會有所下降,有利於促進浙江省二、三産業融合發展。簡單而言,由於可以把前道環節所收的增值稅抵減,對購買原材料、設備多的行業是個“利好”。

  根據測算,按照2011年情況,浙江省納入試點行業營業稅收入為149.41億元,如果按照“營改增”後,財政總收入將減收約60.1億元。這也意味著,按照2011年數據,涉及試點企業減負超過60億元。

  浙江省國稅局局長周廣仁介紹説,截至目前,全省國稅部門接收地稅部門移交147023戶試點納稅人(不含寧波)。從11月1日起,國稅部門將對試點納稅人開展稅種和發票核定,並開始發售發票,試點納稅人可提前與主管國稅機關聯繫,做好財務核算、資格認定、發票購領等方面的準備工作。

  上海試點企業整體受益

  2012年1月1日,上海領銜的“營改增”試點正式啟動。財稅部門已公佈的統計數據顯示,試點企業整體稅負下降明顯。截至6月底,上海“1+6”行業13.9萬戶納稅人納入改革試點,其中,一般納稅人4.8萬戶,佔34.3%,小規模納稅人9.1萬戶,佔65.7%。

  改革後,納稅人的稅負變化呈三個基本特徵:一是小規模納稅人稅負大幅減輕,稅收降幅為40%;二是一般納稅人與原營業稅平均稅負對比測算,有的增加,有的減少,其中,交通運輸業整體稅收上升較多,有形動産租賃服務整體稅收略有上升,其他應稅服務整體稅收下降,即一般納稅人稅負變化是“兩增五減”;三是原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因為抵扣比較充分,稅負是下降的。

  來自上海財稅部門的統計顯示,與原來實行營業稅稅制相比,實施“營改增”改革後,今年上半年上海試點企業和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整體減輕稅收負擔約44.5億元。其中,小規模納稅人的稅負下降最為明顯,降幅約為40%。 (《國際金融報》)

編輯:雍紫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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