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改委披露16個海外投資項目 近半為能源礦産類

時間:2012-10-10 09:35   來源:新京報

  發改委近日在網站披露近期核準了16個海外投資項目,其中7個為能源礦産類項目,此外還涉及多個金融、通信、基建等項目。

  儘管目前中興、華為在美被指控威脅美國國家安全,但專家認為中國企業“走出去”的趨勢不會有變化,海外投資項目密集獲批是常態。此外,政府通過是否核準投資項目以幫助民企規避風險的實際操作性並不大,對於民企而言政府應更多提供幫助。

  能源項目居多

  16個被核準的海外投資項目中,能源項目就有7個,包括三個太陽能光伏項目、一個鎳礦項目、一個石油公司收購項目,另外兩個是輸電和坑口電站項目。此外,還有基金、橡膠、基建、貨船、輪胎、通信項目各一個,以及兩個工業類的股權收購項目。

  這樣的組合也基本符合近年來中國企業走出去的基本趨勢,即海外投資項目大多數是能量礦産類項目。對於上述海外項目審批,有接近發改委人士稱,項目均是按流程審核,儘管項目獲批是集中對外披露,但16個項目分別在6、7、8月份獲批。

  按照現行標準(2004年頒布實施的《境外投資項目核準暫行管理辦法》),境外投資勘探開發原油、礦山等資源的項目,中方投資額只要超過3000萬美元即要由發改委甚至國務院批准。據不完全統計,上述海外項目投資金額較低的也在2億美元以上。

  海外投資標準擬放寬

  據悉,發改委的審核主要依據則是項目是否符合國家産業政策,是否危害國家安全、主權和公共利益,是否符合産業政策,並不涉及具體經營層面。截至目前,一般企業宣佈在能源、礦産以及基建、工業類項目海外投資後,都獲得了發改委的審批。

  實際上為了鼓勵企業海外投資,目前,發改委正在對企業境外投資管理做出調整,擬下放企業海外投資審批權。

  根據目前正在徵求意見的《境外投資項目核準管理辦法》,今後只有中方投資額3億美元及以上的資源開發及交通基礎設施類、中方投資額1億美元及以上的非資源開發類境外投資項目,以及在敏感國家投資敏感行業需要由國家發展改革委核準。

  廈門大學中國能源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強認為,中國企業“走出去”從最初的找資源到在海外開展其他項目是一個必經的過程,也是發達國家走過的路,當國內的産能無法消化時,企業積聚實力投資海外是未來趨勢。即使目前有些企業如華為、中興在美國受到指控,也並不會改變這一趨勢。

編輯:雍紫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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