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森:穩定食品價格不能靠人為壓低農副産品價格

時間:2012-04-16 15:42   來源:中新網

  中新網4月16日電 最新一期《求是》雜誌發表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副主任彭森的文章《關於穩價安民幾個重大關係的思考》。文章指出,我國農産品需求剛性增長,農産品價格將呈長期上漲的趨勢,穩定食品價格不能靠人為壓低農副産品價格。

  文章指出,在價格調控過程中,生産者與消費者的利益始終是一對矛盾。在我國居民消費價格總水準構成中,食品類價格佔整個居民消費價格30%左右,價格總水準更多地受食品類和居民生活必需品價格的影響。因此,食品價格,特別是糧食價格的調控是正確處理生産者與消費者關係的關鍵。農業生産受自然條件、生長週期、勞動生産率等多種因素的影響,完全靠市場機制會造成農産品價格大幅波動,不利於保障農産品供給。加之我國人口眾多,食品需求量大,無法依靠進口解決農産品供應問題。再加上受經濟發展、人口增長、消費結構升級等因素影響,農産品需求剛性增長,農産品價格將呈長期上漲的趨勢。保證居民食品供應和價格基本穩定,始終是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的頭等大事。所以,與發達國家相比,我國政府要在農産品的生産、流通、消費領域發揮更大調節作用。

  文章介紹,這次價格調控堅持促生産、保供應、暢物流、安民生的原則,關鍵是要“保兩頭”。

  其一,是保護生産者的利益。發展農業生産保障供給是穩定價格的基礎。而保證農副産品供求平衡的關鍵是提高種植養殖業的比較收益,調動農民生産積極性。穩定食品價格不能靠人為壓低農副産品價格,而應遵循農業生産基本規律,逐步提高農産品價格,並通過價格、財政、稅收、進出口、儲備等多種手段扶持農業生産、鼓勵增加農産品供給,這是穩定農産品價格的長遠之策。2004年以來,國家實行了主動提高糧食最低收購價等一系列扶持農業生産的政策,從2007年以來,稻穀、小麥最低收購價分別提高了55%和34%,2012年稻穀、小麥最低收購價將再次提高14.2%和8.5%,為實現糧食産量連年增産、保障市場供應、穩定價格總水準發揮了重要的作用。

  其二,是重點保護低收入群眾和困難群眾的利益。2011年以來,在國家發展改革委等5部委的指導下,全國31個省區市和新疆生産建設兵團均建立了社會救助和保障標準與物價上漲掛鉤的聯動機制,根據市場價格變動情況,發放價格臨時補貼,或者相應調整社會救助與保障標準。這一機制覆蓋了全國大約9000萬低收入群眾,為保障其生活不因價格上漲受到大的影響發揮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今後,要不斷總結經驗,逐步完善聯動機制,科學設定機制啟動條件,合理地發放價格補貼或調整社會救助和保障標準。(中新網財經頻道)

編輯:王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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