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美之爭折射中國式家族企業治理難題

時間:2010-09-20 14:10   來源:中國青年報

  國美電器大股東黃光裕同以陳曉為首的董事會之爭,將在9月28日召開的特別股東大會上一見分曉。這場“兩個男人的對決”,影響已經遠遠超出了一家上市公司的內部博弈,折射出中國式家族企業向公眾企業轉型的愛恨糾結。

  民營企業的重大決策權掌握在誰手裏?

  家族企業在走向公眾企業的過程中,普遍會面臨公司治理結構的困境。9月12日,在阿里巴巴集團舉辦的第六屆“西湖論劍”上,聯想控股有限公司總裁柳傳志坦言也曾遇到管理決策的難題。2007年前後,在國際CEO掌握聯想公司管理權的時候,把柳傳志和楊元慶看好的電話業務堅決砍掉了。柳傳志心裏不同意,“但是我只是非執行董事,不能在看不準的情況下干預人家”。

  其實,柳傳志在去年的全球智庫峰會上就談到,並購IBM,花了17.5億美元買到的三樣非常想要買的東西中,最重要也是最難得的就是,怎樣在國際化的商業環境下建立好的董事會,以及處理好董事會和管理層的關係。所以,柳傳志當時作為聯想公司的創始人,對於CEO的決策即使再不同意,也不會特別去干預他的決策。

  這樣嚴格按照公司治理規則辦事的民營企業並不多見。中國人民大學經濟學院教授李義平在接受中國青年報記者採訪時指出,民營企業在創業之初一般是創始人自己掌舵,基本上都是家族企業,上市之後創始人通常成為大股東,把自己對企業的部分控制權交給董事會。董事會不只對大股東負責,於是在控制權的問題上,矛盾就出來了。

  據了解,美國對公眾企業的認定標準是大股東掌握的股權比例要低於30%。按照這個標準,我國依然是家族控股企業居多。目前民營企業的重大決策權掌握在誰手裏?近日,全國工商聯發佈的《2010中國民營企業500家分析報告》顯示,在2009年受訪的500家民營企業中,有60%的企業選擇“董事會”,33%的企業選擇“股東大會”,合計比例高達93%。此外,6%的企業選擇“董事長”,1%的企業選擇“總裁(CEO)”。

  “從中國目前的情況來看,董事會在很多情況下只是一個形式,民營企業的重大決策還是控大股的人説了算。”李義平説,一般而言還是企業的創始人或者創始家族掌握著企業的最終決策權。

  中國社會科學院經濟研究所研究員韓朝華認為,黃光裕和陳曉爭奪控制權雖然激烈,但雙方是按照合法的程式來爭的,只能算利益之爭。實際上在民營企業公司治理中,因為還沒有建立完善的法制保障,問題層出不窮,比如大股東侵犯小股東利益,家族控股企業有意把小股東的錢圈進來以後把公司做砸,把資金轉移到其他企業裏面等。

編輯:馬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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