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7萬億稅收怎麼花 百姓熱盼共用財富“蛋糕”

時間:2011-01-17 09:35   來源:新華網

  國家稅務總局數據顯示,2010年完成稅收收入77390億元,較2009年上漲約22.6%,遠遠高於GDP的增幅。這7.7萬億的稅收是怎樣構成的?在社會財富再分配中,如何讓老百姓能共用不斷增大的財富“蛋糕”?

  10萬元的工資收入 一成多交稅

  2005年大學畢業到上海工作的女生呂倩,展示了她的工資單:每月工資收入大約9000元,除去個人需要繳納的養老、失業、醫療保險和公積金共1620元,每月個人所得稅701元,拿到手僅為6600多元。

  而個人所得稅只是呂倩所交稅的一部分。呂倩每個月都要購置300元左右的護膚品,高檔化粧品的消費稅為30%,也就是每個月交稅90元;買衣服每月花500元左右,包含17%稅率的增值稅85元;每個月購買將近200元的書籍,使用100元左右的水、煤氣,按照13%的增值稅率計算,交稅39元;單位沒有食堂,吃飯都在餐館,每個月伙食費1000元,包含了大約50元的營業稅。除此之外,還要繳納城市維護建設稅約18.5元。粗略估計之下,這些稅一年要收11802元左右,佔每年工資收入的一成還要多。

  呂倩所在的企業也同時面臨著種類繁多的稅負。為了避稅,公司只能讓呂倩收集發票回來報銷領取年底的獎金,這讓打算買房的呂倩遇到了另一個困難。呂倩看中一套房子,在申請貸款的時候,呂倩發現自己所在培訓學校給員工的基本保障比較低,公積金一共只有600元,只能大規模商貸,銀行要求呂倩提供每個月的詳細流水單。“我們年終獎都是用發票報的,稅務機關顯示交過的稅非常少、流水也少得可憐,銀行説貸款申請比較難。”呂倩説。

  而剛剛購入一套80平方米、總價約130萬元二手房的上海白領熊林也是一肚子苦水。由於房價不符合“普通住房”的標準,再加上賣方的稅也承擔在自己身上,一共繳納了契稅3.9萬元,營業稅5.55萬元,印花稅650元,合計約9.5萬元,房地産商交的包含了土地增值稅、營業稅等在內的各種稅都通過房價轉移給了購房者,所有稅款加起來約為房價的一成多。“由於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的契稅差別很大,利用做低房價來降低稅負的人很多,但是買房者也是無奈的選擇。”熊林説。

  由於工作奔波,熊林還打算今年購入一輛10萬元的汽車,按照上調後的稅率,購置稅又要交1萬元,佔車價的10%。熊林很擔心,一直在盛傳的房産稅、環境稅和資源稅還不知道要從自己的工資單上劃走多少錢。

  稅收的收益 你享受了多少?

  “我一直以為自己只需要交個人所得稅,消費的時候也只知道花錢買東西,現在才知道原來在流通環節也間接地交了稅。”像呂倩、熊林這樣,並不知道自己交了多少稅的人群比比皆是。

  關鍵的問題還在於,我國稅收收入是怎麼花掉的並不透明。在一家網站調查的5000名普通民眾中,有45.7%的老百姓表示“我連自己交了什麼稅都不清楚”,有51.1%的百姓表示“我交了稅但不知道稅幹嘛用了”,僅有3.2%的人選擇了“繳稅、用途一清二楚”,老百姓並不知道自己的錢為什麼被拿走,以及花到哪去。

  一位從英國回來的“海歸”告訴記者,他在歐洲的朋友每個月工資是3000歐元,雖然物價很貴,普通的可樂要5歐元每瓶,“但是他卻消費得怡然自得,因為他們的稅收大多都投到醫療、教育、住房等社會保障設施,取之於民用之於民,百姓沒有後顧之憂,才會大膽消費”。

  清華大學政治經濟學研究中心主任蔡繼明認為,我國稅收收入中很大一部分用於了基礎設施“鐵公基”,政府投資應轉向中小企業,減輕企業稅賦,提高百姓消費能力。

  財政部網站認為,平均工資的持續增長和達到個稅起徵點人口的逐步增加,是支援個稅收入快速增長的主因。然而,在大部分中低收入人群看來,與個人所得稅匹配的居民收入增幅卻是“鏡花水月”。

  “這説明我國不同階層承擔的稅收負擔很不公平,中低收入人群承擔了更多的稅負。”蔡繼明認為,中國的稅負總體而言還是比較重的,可以從三個指標上看出:一是居民收入增長速度慢于政府財政收入增長速度;二是從絕對量上看,居民收入在國民收入中佔比逐年下降,而企業和政府收入則逐年上漲;三是居民消費對GDP的貢獻率逐年下降。

  切好社會財富“大蛋糕”

  中國社科院財貿研究所副所長高培勇撰文説,要解決或緩解中國收入分配矛盾,個稅改革已不容再拖,且無多少躲閃的餘地。

  蔡繼明認為,加大個人所得稅的累進幅度,降低第一檔稅率,減少高收入者稅率的累進層級,增加每級的累計極差,真正讓超過“起徵點”不多的低收入人群減負,讓高收入人群承擔更高的納稅負擔,是未來個人所得稅改革的方向,也是對政府執政為民理念的一個考驗。

  僅依靠個人所得稅改革也遠遠不夠。根據財政部的數據,2010年1至11月,國內增值稅佔稅收收入的比重為24.8%,營業稅佔比13.3%,消費稅佔比7.4%。在我國稅制體系中,以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等為主的流轉稅佔比在45%以上。

  “未來應進一步實施培育自主創新能力的稅收政策,調整完善鼓勵企業研發投入的稅收優惠措施。健全支援中小企業、研發創新和戰略性新興産業發展的稅收政策。”財政部財科所所長賈康日前如此描繪2011年的結構性減稅。業內人士認為,中小企業一直是就業的較大容納器,免稅或者減稅無疑是藏富於民的好手段,可以讓企業將更多的利潤自主分配到員工工資中去。

  蔡繼明表示,當務之急還應開徵遺産稅和贈予稅,“目前高收入人群的收入集中度很高,可以通過稅收調整這種差距,縮小代與代之間的收入差,調整收入分配結構”。

  (記者周琳、賈遠琨)

編輯:馬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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