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節前後團購用餐火爆 工商部門提醒注意細節

時間:2013-01-06 09:45   來源:新華網

  元旦、春節、情人節等節假日接踵而來,由於方便、實惠,團購成為節假日聚餐消費的首選。但記者發現,一些推出團購的餐飲店因節日或店面裝修等原因不營業卻未作説明,很多消費者往往敗興而歸。工商部門總結以往投訴案例,提醒消費者團購時要注意細節,善用法規,正當維權。

  記者了解到,越接近年關,餐飲團購越火爆。在“百度團購”上,春節前後杭州地區推出的餐飲美食團購達到了上千種,人氣最高的一家火鍋連鎖店的團購人數年初達到了11991人。該店一家聯營店店員告訴記者:“我們1月底就放假了,過年期間不營業,但是不同的門店營業時間不一樣。而且我們每天限制團購桌數20桌。”而這些資訊並未在團購資訊的頁面上顯示。

  很多市民曾遭遇過團購的尷尬。浙江省臺州市市民喻先生近日團購了一家火鍋店258元的套餐,和朋友開車來到其中一家聯營店卻被告知該店房租到期,店面搬遷,暫停營業,但可到另一家聯營店就餐。喻先生表示,店面到期應該早就知道,在團購上應説清楚,不然會誤導消費者。

  記者發現只有部分商家在推出餐飲團購時特意限制了使用期。有些商家儘管註明“節假日通用”“可用於年夜飯”等條款,但往往消費者在到店後會發現店家只提供了有限的幾個桌位或是額外限制了用餐時限等。

  浙江工商部門表示,目前針對團購的相關法律法規並不完善,而團購網站本身只以仲介性質存在,這些都為消費者維權帶來了一定的困難。

  為此工商部門提醒消費者團購時要注意細節,提前預約,務必看清團購條款,事先了解商家的資質、信譽,並仔細核對團購餐飲的分量、規格,特別是使用限制,以免引起不必要的糾紛。在餐飲團購時要了解退款的條件、程式,為以後可能出現的退款減少麻煩。

  消費者還要善用法規,正當維權。在出現消費糾紛、霸王條款和虛假宣傳等情況時,消費者可以向12315投訴,依照《網路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行為管理暫行辦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法律法規維護自己的權益。(記者 韋慧)

編輯:雍紫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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