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臺灣《旺報》報道,備受矚目的“軍事審判法”修正條文,由馬英九簽名後,馬英九辦公室在8月13日刊登公報,將在15日起實施,規定承平時期軍人犯“軍法”將由一般司法機關審理。臺防務部門指出,林毅夫案將於“軍審法”公佈5個月後,移送檢方。這引發外界對林毅夫是否可返臺的解讀。
仍有兩種看法
臺軍方人士表示,林毅夫案移送檢方後,林毅夫是否為“連續犯”,由檢察機關認定。臺法務部門8月12日指出,林毅夫案將在收到案件、研究相關內容後,依法偵辦。
有臺媒發表評論分析指出,這是在為林毅夫返臺解套。然而,“解套説”一齣,卻引發爭議。爭議的兩方是樂觀看待和認為言之過早。事實上,關於林毅夫案,一直有兩種主張。
臺“監委”葉耀鵬、趙昌平2009年曾向臺防務部門提出,林毅夫涉犯罪行,法定追訴時效為20年,目前已過期。另外,臺防務部門軍法司2002年研處意見也主張不追訴。但臺防務部門“高等軍事法院”檢察署卻以“連續犯”偵辦。
此次“軍事審判法”修訂後,服役時任軍法預備軍官的國民黨“立委”紀國棟説,對林毅夫案,目前有兩派看法,一派主張應持續追訴時效;一派主張已過追訴時效。這個最好由“司法院大法官”解釋。不過,“大法官”只能解決法律問題,即便“大法官”認定已過追訴時效,但是當局還是有權以“顧忌軍方及部分民眾感情”為由,拒絕林毅夫入境。
大門或已開啟
出身宜蘭的林毅夫原名林正義,1979年在金門任馬山連連長時,游泳到大陸後,改名為林毅夫,曾任世界銀行首席經濟學家、全國政協委員。臺防務部門目前仍認定林毅夫為通緝中的“敵前叛逃罪犯”。
由於仍被臺當局通緝,無法返臺。林毅夫多次表達心願,希望可以回家鄉掃墓,為往生的父親上炷香。林毅夫的夫人陳雲英在談及返臺議題時也表示,“我們有一個夢想,想要回家,我們希望這個願望能實現……説實話,我經常要安慰我的丈夫,説你再等等、再等等,總有那麼一天,臺海兩岸和諧的時候,我陪著你回家,你不要著急。”
雖然關於林毅夫案,目前仍有兩種看法。不過,有媒體已經樂觀期待。
臺灣《中國時報》報道稱,“軍事審判法”火速修訂,使得承平時期的軍事案件回歸正常司法審判。這説明瞭另一件事:兩岸不再是處於戰時的敵對狀態,而是進入承平時期;金(門)馬(祖)也不再是最前線,而是“小三通”的通商口岸;而多年前“叛逃”至大陸的國民黨軍官林毅夫或許會高興得合不攏嘴了,因為該法規的修訂或許為他返臺開啟了一扇大門。
報道還稱,如果身為世界銀行首席經濟學家的林毅夫,果真可以安全返回臺灣,馬當局應向他請教,如何振興臺灣經濟、加強兩岸經濟交流,讓臺灣經濟迎風高飛。這位熱愛鄉土的經濟學家,必然願意傾囊相授。(木 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