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保險”需怎樣的學歷 “儘快推出”具體細則

2013-02-05 10:23     來源:金融時報     編輯:范樂

  保險監管部門的首要職責是保護消費者權益,制定監管政策首先考慮的是消費者需求和消費者權益保護。我國幅員遼闊,各地經濟社會、保險行業和教育發展水準存在較大差異,各地保監局可以根據當地經濟社會和保險市場以及教育發展水準,適當調整學歷要求,包括可以確定為初中、高中,做到精細化管理。

  記者張蘭要對一個牽涉370萬人切身利益的制度進行改革,其艱難可以想見!

  中國保監會新近發佈的《保險銷售從業人員監管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將於今年7月1日起正式實施。然而正是這部旨在“加強對保險銷售從業人員的管理,保護投保人、被保險人和受益人合法權益”的《辦法》,再一次將監管機構推上了輿論的風口浪尖。

  “大專學歷”惹爭議

  《辦法》之所以會引發熱議,主要是其中關於保險銷售人員需具備“大專以上”學歷的規定觸動了太多保險行銷員的利益。《辦法》中明確規定,從事保險銷售的人員應當通過中國保監會組織的保險銷售從業人員資格考試,而報名參加資格考試的人員則應當具備大專以上學歷和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據保監會統計,截至去年年底,我國保險行銷從業人員數量達370余萬人,其中大專以上學歷人員佔比不足三成,高中學歷人員佔比約為60%,初中及以下學歷人員佔比約10%。《辦法》一經發佈,就有媒體根據這組數據作了預測:如果將保險銷售人員的從業資格門檻“簡單”地提升至大專學歷,這意味著將有70%的保險行銷員將沒有資格繼續“賣保險”。

  就在媒體公眾紛紛將目光鎖定在“大專學歷”上時,一場有關“高學歷是否能賣好保險”的討論也迅速升溫。持肯定觀點的人認為,高學歷意味著素質更高,對保險産品的理解能力也更好,這樣的銷售人員不僅能夠給消費者提供更好的服務,而且不容易産生銷售誤導。持否定觀點的人則認為,保險銷售靠的是為人誠懇、能吃苦,良好的人脈關係和溝通能力才是讓客戶接受保險産品的關鍵,銷售誤導跟學歷高低之間沒有直接聯繫。

  “不能錯誤地理解只有大專學歷才能賣保險,也不能簡單地解讀為保險銷售人員的最低學歷。”對於市場上種種有關《辦法》的熱議,保監會仲介業務監管部主任孟龍稱,《辦法》在規定報名參加資格考試的人員應當具備大專以上學歷的同時,明確提出保監會各派出機構可以根據當地實際適當調整報考人員的學歷要求,有關辦法由保監會另行制定。如此規定的立法精神是希望對保險銷售從業人員採取有區別的學歷政策,而大專只是其中一項比較高和導向性的要求,並非“一刀切”式的簡單規定。

  優先考慮“消費者利益”

  據了解,2006年以前,我國保險銷售人員的從業資格最低學歷要求是高中。但從當時市場實際運作情況來看,高中學歷的要求在部分西部地區、農村地區和少數民族地區是不切實際的。為了適應這些地區保險市場發展的要求,保監會在2006年將從業資格的最低學歷要求改為初中。

  “學歷門檻下調後,保險行銷隊伍迅速膨脹,大量受教育程度不高的保險銷售人員進入行業。這些人員本身對保險産品的理解就存在問題,從而引起了大量銷售誤導。”一位保險專家告訴記者,隨著保險業的快速發展,保險銷售渠道不斷創新,保險消費者的需求也呈現出多樣化,而這部分行銷員已經很難適應經濟發達保險市場發展的要求,尤其不能滿足城市消費者的需求。

  實際上,市場的“自然選擇”已然證明了上述專家的觀點。一度為“遷就”經濟欠發達地區而特意調低的門檻,早已趕不上經濟發達地區尤其是大城市快速發展的腳步。據統計,在北京、上海等一些經濟發達城市,大專及以上學歷的保險行銷員佔比遠高於全國平均水準,北京地區大專以上學歷人員佔比為61%,上海佔比也高達55%。

  “保險監管部門的首要職責是保護消費者權益,我們制定監管政策首先考慮的是消費者需求和消費者權益保護。我國幅員遼闊,各地經濟社會、保險行業和教育發展水準存在較大差異,各地保監局可以根據當地經濟社會和保險市場以及教育發展水準,適當調整學歷要求,包括可以確定為初中、高中,做到精細化管理。”在保監會仲介業務監管部副主任趙慶晗看來,針對地區、城鄉、保險産品等差異,對保險銷售從業人員的學歷採取有區別的政策,不僅符合保險銷售隊伍現狀和保險業發展實際,而且有利於更好地保護消費者權益。

  “儘快推出”具體細則

  去年9月,保監會發佈《關於堅定不移推進保險行銷員管理體制改革的意見》,提出將按照體制更順、管控更嚴、隊伍更穩、素質更高的總體要求,堅持監管引導、市場選擇、行業推動、公司負責的原則,推進保險行銷隊伍專業化、職業化。鼓勵探索保險行銷新模式、新渠道,強化保險公司對行銷員的管控責任,提升保險行銷隊伍素質,改革保險行銷員的待遇和保障,建立規範的保險行銷激勵制度。

  “顯而易見,《辦法》是監管層進一步落實上述意見的一項重要舉措。但或許有些出乎監管層的意料,由於政策解讀未能及時跟進,使得市場關注的焦點都鎖定在了‘大專學歷’之上,進而引發了一系列的‘誤讀、偏讀’。”一位保險專家告訴記者,保險行銷員管理體制改革事關370多萬保險行銷員的切身利益,因此每走一步都必須對相關政策資訊進行全面披露和充分解讀,才能夠避免不必要的誤會和騷動。

  對於媒體和公眾都極為關注的“新老辦法銜接”事宜,孟龍告訴記者:“保監會正在制定《辦法》的落實措施,總的原則是‘老人老辦法,新人新辦法’。《辦法》實施前原有的大專以下學歷人員可以繼續展業,直至其資格證期滿之前不受任何影響。各地保監局將根據當地情況和市場實際,對保險銷售從業人員採取有區別的學歷政策。保監會將儘快對貫徹落實《辦法》提出原則要求和指導意見,要求保監局根據保監會的原則要求和指導意見,在7月1日《辦法》實施前制定具體細則。”

  孟龍同時強調,保險公司長期普遍依賴單一的、人力規模帶動業務增長的行銷模式,大進大出、隊伍不穩、素質不高、産能下降,不利於保險公司控製成本。實行有區別的學歷制度將有助於引導保險公司分地區、分産品、分客戶對銷售人員細化管理,從而提高消費者滿意度和行銷産能。下一步,保監會還將採取措施,調動各方力量提升保險銷售從業人員素質,同時研究制定保險行銷隊伍素質評價體系,實施保險銷售人員素質持續改善計劃。此外,保監會還將引導行業與有關機構、社會組織和高等院校等合作建立保險行銷職業教育體系,並且支援行業組織探索保險行銷從業人員分級分類資格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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