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股指期貨門檻正式確定50萬元

2010-02-09 08:59     來源:新華網     編輯:胡珊珊
  新華網北京2月8日電(記者趙曉輝、陶俊潔)中國證監會8日宣佈,股指期貨投資者適當性制度將從即日起正式實施,投資者申請開戶時保證金賬戶可用資金餘額不低於50萬元的門檻不變。

    此前,證監會于1月15日發佈徵求意見稿,就股指期貨投資者適當性制度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據介紹,有意見認為50萬元的資金門檻過高,限制了一般散戶的參與。

    證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説,對於高風險産品設定準入資金門檻是國際上比較成熟的做法,是對仲介機構將適當的産品賣給適當的投資者的要求。資金指標可以反映投資者的經濟實力,是衡量投資者風險承受能力的主要指標。

    這位負責人説,設定最低資金要求可以較好地驗證投資者的風險承受能力。目前滬深300股指期貨合約的合約面值大約為100萬,按12%的最低保證金水準,考慮期貨交易的基本風險控制要求,50萬元的資金門檻是合適的。

    此外,正式發佈的規定明確,股指期貨投資者硬性條件中10個交易日、20筆以上股指期貨倣真交易成交記錄的要求中,10個交易日為累計計算而不必須是連續的。

    對於市場關注的保證金比例問題,這位負責人表示,12%是最低要求,在推出初期肯定要更高,期貨公司也要在中金所收取的保證金基礎上再向客戶收取保證金。周邊市場在股指期貨剛推出時,收取的保證金比例也比較高。

    這位負責人説,有意見提出,應當明確中金所操作指引中信用報告的出具部門,證監會採納該意見,明確人民銀行徵信中心作為個人信用報告的權威出具機關。

    還有意見認為,投資者提供相關證明材料真實性很難驗證,建議增加投資者對自己所提供材料的真實性負責的內容。股指期貨適當性制度實施過程中,期貨公司有審慎選擇客戶的義務,同時客戶也有如實陳述自身情況的義務。對此,證監會也予以採納。

    另外,為保證適當性制度的實施效果,根據有關意見,明確期貨公司和從事中間介紹業務的證券公司應當在其經營場所為投資者辦理股指期貨開戶手續,即必須臨櫃開戶,禁止非現場開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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