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金池理財規模已超兩萬億 存三大風險或將終結

2013-04-09 10:17     來源:深圳商報     編輯:范樂

  6年前,資金池模式方興未艾,眾多銀行紛紛參與其中,創新不斷。而如今資金池模式,幾乎成為過街老鼠被各家銀行所諱言。不僅國有大行紛紛表態,劃清與資金池業務的界限,監管層也頻頻發文,重拳整頓。受此影響,業界也將“資金池”改稱為與之對應的“資産池”。

  3月25日,銀監會發佈《中國銀監會關於規範商業銀行理財業務投資運作有關問題的通知》(下稱“8號文”),強調理財産品與所投資資産“一一對應”,單獨建賬、管理和核算。“8號文”不僅整頓了非標債權資産擴張,而且資金池作為一種過渡型銀行理財模式也正在走向終結。

  規模已超兩萬億

  所謂資金池模式,業內稱之為“多對多模式”,是指有別於傳統的“一對一”理財産品,而以債券、回購、存款、信託收益權等多元化投資的集合性資産包作為統一資金運用,通過滾動發售不同期限的多款理財産品持續性募集資金,以動態管理模式保持理財資金來源和理財資金運用平衡,並從中獲取收益的理財産品運作模式。

  據介紹,資金池業務最早是從股份制銀行做理財業務開始興起的,隨著理財産品的增加,令資金池裏的資産標的越來越多,已包括存款、債券、票據、回購、信貸資産、信託受益權、券商資産管理計劃、基金專戶理財産品等多種資産。

  截至目前,官方仍未對外公佈資金池規模,各商業銀行對資金池類理財産品規模亦諱莫如深。

  但有研究機構基於持續跟蹤統計結果,並結合相關渠道獲得的資訊得出結論稱,截至2012年末,僅針對個人發售的資金池類理財産品餘額已超2萬億。

  本月末,各大銀行即將上報對資金池類理財産品自查整改的結果,但截至目前,被視為銀行理財最大風險的資金池規模卻仍是未知數。

  非官方數據則顯示規模頗為可觀。社科院財富管理研究中心統計數據顯示,2012年以前,資金池類産品餘額在理財産品餘額中的佔比一路上升,至2011年末, 資金池類理財産品餘額佔整體理財産品餘額比重最高時達到65.4%,餘額接近3萬億。

  不過,此後該比值略有下降,但仍維持高位。截至2012年末,針對個人發售的資金池類理財産品餘額達2.3萬億左右,佔針對個人發售的理財産品存量規模46.9%強,與固定收益類理財産品平分秋色。

  社科院高級研究員范麗君強調,如果將對企業發售的資金池類理財産品納入其中,規模將不限于2.3萬億。

  事實上,資金池的操作方式給銀行帶來不少便利。某股份制銀行私人銀行部人士稱,銀行之所以熱衷於資金池的業務,一方面是有利於快速拓展理財業務規模。另一方面,則是由於“一對一”産品一旦出現虧損風險,則不可避免地會曝露出來。如果是在一個資金池裏的業務,這個問題則可以避免。“利用銀行自有資金兌付給客戶,或者滾動發行新的産品來承接原有産品資産,則可以避免客戶損失的發生。”該人士表示。

  存在三大風險

  要具體核算2萬多億資金池類理財産品的風險仍是一道難題,因為資金池類理財産品資訊不透明,且投向不明確。

  銀監會數據顯示,截至2012年12月末,銀行業金融機構資産總額達133.6萬億元,2萬多億“資金池”規模相對銀行業總資産規模而言,略顯微不足道,也因此多有認為,其潛在的風險對於銀行來説在可承受範圍之內。但范麗君認為,從産品設計上來看,資金池類産品存在一些弊端,隨著産品規模的不斷擴大,其蘊藏的風險仍不容小覷。

  微觀層面上,單款産品募集資金與資産無法一一對應,導致産品無從定價、無法進行單獨核算;且由於産品投向不明,單款産品的風險無法識別,一旦某項投資發生風險可能會波及多款産品,甚至如果後續資金不足,可能引發流動性風險等。

  此外,資金池中非標準化債權資産以“多對多”形式的存在,也給銀行埋下了較大的風險隱患。非標準化債權産品的特點決定了他們不能以公允價值進行流通與交易。雖然“一對一”的非標債權産品的項目價值能核算清楚,但進入到池子裏,以“多對多”的方式操作之後,非標債權産品的價值就難以看清楚了。“一個資産對應一個或者兩個産品,它的價值很清楚。但假如十個資産對應兩個産品,就看不清楚了。”一位銀行業人士稱。

  宏觀層面上,隱藏在資金池類産品迅速擴張的表像下,是“存款理財化、貸款證券化”兩頭在外的業務模式的擴張,這些業務脫離了監管者的監管範圍,一則會導致統計數據失真、增加宏觀政策的調控難度;二則如果的貸款資金投向了房地産等高風險行業,那麼給相關理財産品帶來的風險將更大,甚至出現表外風險轉嫁表內的現象。

  中央財經大學中國銀行業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也認為,目前資金類理財産品最大的風險在其投向。如果投向高風險領域,比如私募股權、房地産等領域,一旦風險暴露,確有可能觸發成為“龐氏騙局”。

  “如果投向房地産等高風險領域,違背宏觀調控政策方向,就很容易出現問題。”范麗君稱。

  大行劃清界限

  今年兩會期間,銀監會下發《關於2013年商業銀行理財業務監管工作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稱,將根據“法人立項”的原則,按照統一部署,將理財業務作為立項重點,集中力量整治違規設立“資産池”等不規範的操作行為。

  《意見》稱,儘管銀監會三令五申要求商業銀行停止此類“資産池”操作,但仍有部分銀行採用此種運作模式。

  鋻於此,各機構監管部門和銀監會派出機構應先要求銀行業金融機構進行自查整改,然後結合理財業務非現場檢測提供的有關資訊和發現的問題,選擇大型銀行、股份制商業銀行、郵政儲蓄銀行總行,以及各銀監會派出機構轄內2-3家城市商業銀行和農村合作金融機構總行進行“資産池”等操作行為的專項現場檢查。8號文被認為細化了該《意見》。

  在監管層重度施壓銀行禁止開展資金池業務的情況下,諸多銀行都明確否認了自己在開展資金池業務。日前,工行行長楊凱生在該行的業績發佈會上表示,“工行發行了6.8萬億理財産品,沒有一筆是資金池業務。”

  建行稱,該行已完成資金池一對一的重組,未來會繼續加強業務管理。農業銀行則稱,該行表外理財産品資金已全部託管,每個資産組合單獨核算。中國銀行高管在該行的業績發佈會上則稱,在監管部門有關資金池的規定出臺以後,中國銀行新的業務都已經嚴格控制,目前業務存量並不大。

  中行行長李禮輝稱,“簡單地説,新的(資金池)業務我們不做了,現在還有一些存續的沒有到期的,我們在加強管理。”(上 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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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商報訊】逐一分解8號文所提兩點核心監管要求不難發現,“要求理財産品與其投資標的物一一對應”的效果是,原先那種多個理財産品打包混合投資的操作模式將不復存在,不管是保本型産品還是非保本型産品,都需做到每個理財産品單獨管理、建賬和核算,每個産品都必須“配備”資産負債表、利潤表、現金流量表等財務報表。

  “以目前商業銀行大量發行組合投資類理財産品的情況來看,若之前是以資金池模式進行統一管理,那‘一一對應’的要求將對銀行內部核算系統提出很高的技術要求。試想,100個産品混合管理與100個産品分列管理,所需的人力投入就是1:100。對於投資標準化債權資産的産品來説,單獨管理並不難,但是對於配置了非標準化債權資産的非保本産品來説,要做到每日凈值核算是非常困難的。”一銀行資金運營中心人士這樣表示。

  這對整改後銀行理財産品的影響,很可能出現這樣的情況:配置有非標準化債權資産的組合投資産品數量將快速減少,新發銀行理財産品趨向於兩類産品,一類是只投資標準化債權資産的保本型産品,一類是全然投資非標準化債權資産的通道類産品。

  對於投資者而言,一旦銀行理財産品放棄“資金池”運作模式,轉而回到傳統的一對一産品,勢必會導致各類産品風險和收益的分化。以債券為投資對象的産品風險和收益將較低,以融資類項目為投資對象的産品風險和收益將較高。

  普益財富研究員方瑞認為,要想整個銀行業完全摒棄資金池模式應該還需一個過程,畢竟目前已有大量此類産品正在運作之中,步步為營地化解“資金池”才是可行之策,對於新發行産品應該逐步拉長投資期限,以漸漸匹配所對應的資産期限。

  可以預見的是,“資金池”運作模式作為銀行理財産品的過渡産物將退出歷史舞臺,未來,銀行理財業務將回歸代客本質,産品投向將更加具體和透明,産品收益分配將以真實投資資産帶來的收益為準。

  當銀行和投資者厘清了各自權責,一個嶄新的銀行理財時代將從此開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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