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車店裏汽車受損 車險為何不肯賠償

2011-12-30 09:39     來源:長沙晚報     編輯:范樂

  到年底,市民應酬多了,洗車店、汽車保養店生意也特別好。但往往忙中容易出錯,如果在養護期間發生事故,保險公司可能拒賠,這是為什麼呢?記者近日進行了採訪。

  洗車時車輛受損保險不賠

  長沙車主嚴先生的新車買了不到2個月。平時用得很小心,可不開心的事在年底時來了。“上周我去車行洗車。剛洗完,後視鏡上都是水汽,我一不小心,倒車時車屁股撞到了鐵欄杆上。第一時間我就撥通了保險公司的報案電話,對方迅速派人定了損。”

  正在嚴先生慶倖自己為愛車買了全險時,卻接到了保險公司“拒賠”的消息。保險公司稱嚴先生洗車時出的事故他們不負責賠償。他很想不通,“在別的地方出險都能賠,可為什麼在洗車時出險就得不到賠償呢?”

  原來,根據保險合同,被保車輛競賽、測試,以及在營業場所修理、養護期間遭受的損失,保險公司不負責賠償。而洗車屬於“養護”範圍,嚴先生在洗車店發生事故,保險公司因此拒絕賠償。

  修理時受損該由店方賠

  記者了解到,營業場所發生的事故,車主的確難以獲賠。比如車輛在修理過程中被損壞,也不能得到車損險賠償。

  為什麼要把承保車輛在營業性修理、保養和改裝期間受到的損失列為除外責任呢?有業內人士表示,保險公司承擔的是被保險人即車主轉嫁過來的責任,只有車主有責任,保險公司才會賠。該業內人士説,“一些車主誤解為只要不是自己的責任,保險公司就會賠,因此一旦遇到事故,往往為自己辯解和開脫。其實,反過來想一想,你沒責任,那就意味著是對方的責任。保險有不能獲利的原則,據此保險公司是不會賠付的。”

  向營業場所索賠有法可依

  基於此,承保車輛在修理、保養和改裝期間遭受的損失,責任不在車主而在營業性場所,車主應選擇向營業場所索賠,而且于法有依。按照法律,修理合同屬於承攬合同,因保管不善造成毀損、滅失的,應當承擔損失賠償責任。換言之,在營業修理、保養和改裝期間,實際上被保險人與修理方已達成修理合同,對於這期間被保險車輛受到的損失,應由修理方承擔。

  同理,如果車在收費停車場被丟,正確的方式是找停車場索賠。因為上述場所對車輛有保管的責任,在保管期間,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車輛損毀、丟失的,保管人應承擔責任。因此,駕駛人一定要注意每次停車時要保留好停車費收據。(記者 肖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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