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某權威媒體官方微博上一篇《20元航意險可以賠延誤,你知道嗎?》的文章稱:“買機票時購買的20元航空意外險是包含延誤險的,大多數人不知道這些權益,白白把保費送給了保險公司”。
乘坐飛機前購買的20元航空意外險,真的會對航班延誤進行理賠嗎?7月16日,記者採訪保險公司及保險行業協會專家得知,這只是消費者“一廂情願”的誤會。航空意外險是短期人身意外險,不賠航班延誤;航班延誤可由航班延誤險來賠償,需單獨購買。
買延誤險才賠晚點!原是“一廂情願”
20元航空意外險真能對飛機晚點進行賠償嗎?7月16日,記者從人保了解到,目前該公司航空意外險適用條款為2009年版營運交通工具乘客意外傷害保險條款,在該條款中,保險責任明確為“在保險期間內被保險人持有效客票乘坐營運交通工具,在該營運交通工具內遭受意外傷害導致其身故、殘疾或燒傷的,保險人依照約定給付保險金。”就是説,航空意外險只對乘坐飛機時因意外傷害導致的傷殘進行賠償,不對飛機晚點進行賠償。另外,記者從平安了解到的情況相同。
瀋陽市保險行業財險部姜主任表示,航空意外險是對被保險人在保險期限內因飛機意外事故遭到人身傷害導致身故或殘疾所作的經濟補償,是短期人身意外險,並不對航班延誤進行賠償。目前的各險種中,只有專門的“航班延誤險”對飛機晚點這種情況進行賠償,航空延誤險通常是對被保險人除自身原因之外,因將要搭乘的固定航班被取消或延誤達到一定時間所給予的經濟補償,需要單獨購買。
理賠門檻最低為延誤2小時保額200元
2004年6月,民航局發佈《對國內航空公司因自身原因造成航班延誤給予旅客經濟補償的指導意見(試行)》。根據意見,航空公司因自身原因造成航班延誤,應根據航班延誤4小時(含)以上不超過8小時、延誤8小時(含)以上不同延誤時間的實際情況,對旅客進行經濟補償。不過,這份意見卻沒有制訂統一的“民航延誤航班賠償標準”。同年,陸續有保險公司推出航班延誤險。
各家保險公司中,有的將航班延誤保險單獨銷售,有的將航班延誤保險與航意險組合銷售,也有的對購買航意險的客戶贈送航班延誤保險。也正是部分保險公司對購買航意險的客戶贈送航班延誤保險,導致了“飛機晚點航意險賠錢”這一錯誤説法産生的原因。
經記者統計,在各家保險公司單獨銷售的航班延誤險中,理賠門檻最低的為延誤兩個小時,保費5元,保額200元。也就是説,花5元投保後,航班延誤兩小時即可獲得200元的賠償。而市場上大多數該類險種的理賠門檻是4小時,金額多在300元到400元不等。
(本報記者劉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