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監會發佈最低服務標準 以客戶利益最大化為宗旨

2013-01-22 08:40     來源:京華時報     編輯:王偉

  昨天,中國保監會21日發佈消息稱,對保險專業代理、經紀、公估三類機構發佈了基本服務標準,要求各機構遵守“最低服務水準”,其中明確提出,保險專業代理機構需充分考慮客戶實際需要及經濟能力,推薦保險産品。

  中國保監會發佈的三個基本服務標準,分別為《保險專業代理機構基本服務標準》、《保險經紀機構基本服務標準》、《保險公估機構基本服務標準》,為保險消費者在購買保險産品、接受服務提供參考,也使他們對仲介公司評價有了具體標準,這是監管機關加強保護消費者利益的一項具體措施。

  保監會相關負責人表示,新發佈的三個基本服務標準,體現保險仲介機構提供服務起碼應有的內容,沒有做到就意味著消費者權益可能受損,所以是行業內所有機構必須遵守的最低服務水準,在一定程度上具有強制性。

  《保險專業代理機構基本服務標準》從首次接洽客戶、售前、售中、售後、協助索賠、處理投訴等流程出發,對代理機構提出誠實信用、專業勝任、勤勉盡責等要求。該《標準》規定,代理機構在了解客戶風險狀況與保險需求基礎上,充分考慮其實際需要及經濟能力,推薦保險産品;在客戶簽署保險合同前,應詳細解釋説明保障範圍、免責條款、退保及其他費用扣除等保險合同及保險産品的基本內容。

  《保險經紀機構基本服務標準》和《保險公估機構基本服務標準》也對相關機構提出以客戶利益最大化為服務宗旨、誠實信用、專業勝任、客觀公正、勤勉盡責等要求,並對各流程、各環節的服務要求進行了細化。

  基本服務標準要求保險代理、經紀、公估機構必須做到全面履行告知義務,充分披露相關資訊,保守客戶隱私和商業秘密。從業人員還應當具備法定的資格條件、良好的職業操守和較強的執業能力。三個基本服務標準對各流程、各環節的服務要求進行了細化。

  保監會要求保險仲介機構對照基本服務標準制定業務操作規範,並鼓勵行業協會和仲介機構制定標準更高、業務範圍更廣泛、業務流程更細緻的公司內部服務標準。(記者 牛穎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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