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日前下發《關於切實做好歲末年初有關財政工作的通知》,嚴肅各項財經紀律,提出堅決制止各種亂花錢和突擊花錢行為、嚴禁用公款購買煙酒禮品、嚴禁以各種名義濫發津貼、補貼、獎金、實物等一系列要求。
這份發給各地財政部門的通知旨在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和中央紀委關於做好2013年元旦、春節期間有關工作的通知要求,從做好保障困難群眾生活各項工作、支援今冬明春農業生産和農副産品流通、加強預算管理以及嚴格執行改進作風和加強廉潔自律各項規定等方面對做好歲末年初有關財政工作提出要求。
通知強調,各級財政領導幹部要深入基層一線、深入貧困地區和受災地區、深入困難群眾中去,積極為群眾排憂解難。到基層調研和走訪慰問要輕車簡從,不擾民、不增加基層負擔。大力弘揚艱苦奮鬥、勤儉節約作風,本著簡約、儉樸原則安排好節日期間各種活動。大力精簡各種茶話會、聯歡會,嚴格控制年終評比達標表彰活動,嚴禁用公款購買香煙、高檔酒和禮品,嚴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訪、送禮、宴請等拜年活動,未經批准不得舉辦各類節日慶典活動。嚴禁以各種名義濫發津貼、補貼、獎金、實物。嚴禁公車私用。嚴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旅遊和參與各種高消費娛樂、健身活動,嚴禁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禮金、有價證券、支付憑證和商業預付卡。嚴禁參與賭博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