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監會要求銀行業全面排查代銷風險

2012-12-20 08:59     來源:新京報     編輯:范樂

銀監會要求銀行業全面排查代銷風險

  銀行業全面排查代銷産品銀監會發佈《關於銀行業金融機構代銷業務風險排查的通知》,要求30日內上交自查報告

  針對近期全國多家銀行頻頻爆出的理財産品風波,中國銀監會近日發佈通知,要求各銀行業金融機構全面排查代理銷售第三方産品的業務風險。

  重點排查一線人員

  近日,有投資者從華夏銀行上海嘉定支行購買的近億元中鼎財富系列私募理財産品到期卻無法兌付,但該行發佈公告稱,該産品並非該行理財産品也非銀行代銷,而是該支行理財經理私自出售。此外,建行代銷信託産品浮虧超50%,工行前員工私賣理財産品造成客戶巨虧等事件近期集中爆發,引發投資者不滿,並引起了監管層關注。

  據了解,銀監會辦公廳12月14日簽發的《關於銀行業金融機構代銷業務風險排查的通知》要求,各銀行業金融機構全面排查代理銷售第三方産品的業務,並在30日內向對口監管部門報送自查報告和代銷産品清單明細。銀監會及其派出機構將在此基礎上通過明察暗訪的形式抽查轄內各銀行業金融機構網點。

  根據《通知》,各銀行業金融機構要對本行代理銷售的第三方産品的業務流程進行全面風險排查,包括是否建立對被代理機構的審慎盡職調查和全行統一的內部審批制度及流程、是否建立持續性跟蹤評價機制、是否對違規行為和重大風險的被代理機構建立退出機制等排查點。

  《通知》中特別提到,要對客戶經理和理財銷售經理等一線人員的銷售行為進行重點排查,看其是否存在擅自推薦或銷售未經批准的第三方機構産品的現象。

  保險信託基金為排查重點

  據悉,銀行代銷産品並不是銀行本身的理財産品,而是由其他金融機構進行産品設計、投資及管理,商業銀行僅是一個銷售渠道。因為在産品代銷方面,銀行有嚴格的規定,一些項目在銀行通過正規渠道無法獲得批准的情況下,就通過與一線的理財經理合作做“私單”等方式出售給投資者。這種做法埋下極大的隱患,給投資者帶來無法預期的潛在損失。

  另據南方都市報昨日援引銀行人士的話稱,此次排查的重點是保險、信託、基金業務,銀行自己發行的理財産品銷售未受影響。

  據悉,早在此次銀監會發文之前,北京、上海等地銀監局就已要求轄區內各銀行就理財産品代銷問題展開自查。北京銀監局要求轄區內的銀行自查其分支行,列出問題清單,並於12月7日之前提交相關內容的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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