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服務費無發票 處納稅灰色地帶

2012-03-07 08:47     來源:北京日報     編輯:范樂

  “到肯德基麥當勞吃份快餐,消費者還可以要到發票,怎麼一到了銀行,這規矩就全變了?”包括市民宋強在內,不少消費者都有過這樣的經歷在銀行收取了開具存款證明費用匯款手續費信用卡年費等服務費用後,從沒有向消費者開具發票的習慣,而是還以回執收據這樣的“內部”票據。“銀行長期不提供服務收費發票,這部分利潤是不是就完全進了銀行腰包呢?”他説。

  消費者:

  一年墊付兩千多元服務費

  由於在公司財務部門工作,宋強經常要給外地客戶匯款,前段時間剛向外地一家公司匯了2萬元,但銀行對於匯款手續費,竟拿不出正規發票。“單位因為沒有入賬的發票,不給我報銷這筆匯款手續費。一筆匯款手續費雖然只有幾十元,但我去年一年加在一起花了2000多元,都是自己墊錢。”他説。

  一家國有商業銀行工作人員介紹,根據銀行收費規定,匯款人可以選擇自己付手續費或是讓收款人付手續費。至於“銀行提供服務客戶交費後,為何不能開具發票”的問題,這位業內人士並沒有多做解釋,而是反問:“開收據已是行業慣例,你什麼時候見過銀行服務收費開發票?”

  去年下半年,中國銀行業協會發佈的數據顯示,中國銀行業服務項目共計1076項,其中226項免費,佔比21%;收費項目850項,佔比79%。“在銀行收費多如牛毛的環境下,消費者的聲音總是顯得勢單力孤。”宋強等消費者對於銀行不能提供發票的解釋並不滿意,“有關部門正在規範銀行收費項目,但開具發票等後續問題也須重視。”

  銀行:

  服務收費未列入開發票範圍

  “開具一張存款證明收費50元,開不了發票,但可以給您提供收款回單。”昨天下午,在一家商業銀行的和平門內支行,一位櫃員在為一位女士辦業務時説。“不光是存款證明,銀行內很多收費業務都不能提供發票,我交完錢卻只能拿到一張寫明收費項目及金額的‘收據’。”她説。

  記者沿著這家銀行的四壁找了一圈,也沒有發現銀監會要求銀行必須公示的各項服務價格,再找個人業務大堂裏的工作人員詢問各項服務價格的公示位置,工作人員被問得一頭霧水,只是説:“具體收費標準您可以去問櫃檯業務人員。”此時,根據記者拿到的業務辦理排序號碼,記者前面還有10位顧客在等候辦理業務。

  建行95533客服人員對記者表示:“開具存款證明並不在本行規定的可為客戶開具發票的業務範圍內,建議您去網點進一步諮詢。”記者隨後又諮詢了多家商業銀行,得到的答案均是:“銀行不對服務收費提供發票。”

  地稅:

  銀行有義務為消費者開發票

  各銀行收費項目繁多,卻不願提供相應發票,中央財經大學財稅專家劉桓道出其中緣由。“根據發票管理辦法,在我國目前執行的‘以票定稅’制度下,銀行開發票就涉及營業稅繳納的問題。”他説,包括四大國有銀行在內,從去年12家上市銀行公佈的2011年上半年業績來看,在凈利潤總額4244.47億元中,手續費及佣金凈收入達到2057.43億元。

  “各種手續費是商業銀行獲利的重要組成部分,同時也是部分銀行偷漏稅款的黑洞。”他説。

  北京地稅12366工作人員強調,按照我國《稅法》和《發票管理辦法》規定,凡是銷售商品,提供經營性服務,以及其他經營活動均應向消費者開具發票。銀行作為經營性單位,理應為其提供的産品或附加産品提供發票。但他也表示,“目前很多銀行都只是提供理財産品的銷售發票,卻沒有在收取手續費服務費後按規定開發票。”遇到此類違規行為,消費者可以向稅務部門舉報。

  “目前,銀行對電費水費等代扣費業務都有專用發票,銀行出具收費發票並不存在技術問題。”劉桓建議,監管部門應對銀行出具收費發票進行行業性統一管理,並以此進一步規範銀行收費項目。(劉宇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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