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元區十國擬率先徵收金融交易稅

2012-10-25 10:42     來源:經濟參考報     編輯:范樂

  歐盟委員會主席巴羅佐23日宣佈,批准德國、法國、義大利、西班牙等10個歐元區國家提出的徵收金融交易稅的提議,但是這些國家啟動徵收計劃還需其他歐盟國家和歐洲議會的批准。歐盟委員會計劃在11月拿出立法草案,年底前得到所有參與國以及歐洲議會的批准。

  巴羅佐當天在一份書面聲明中説:“10個歐元區國家已表示願意參與歐盟委員會最初提出的徵收統一金融交易稅計劃,我對此感到高興。這一稅種將為身處債務危機困境中的成員國籌集數十億歐元。此外,這也事關公平,即我們需要保證債務危機的成本也要由金融業來分擔,而非只是讓普通民眾擔負。”

  歐盟力推金融交易稅

  根據歐盟委員會的設想,金融交易稅的基本徵收原則是寬稅基、低稅率。從2014年起,歐盟國家的債券與股票交易將被徵收0.1%的交易稅,其他金融衍生産品的交易將被徵收0.01%的交易稅。

  目前,明確表示希望參與金融交易稅聯盟的10個國家是:法國、德國、奧地利、比利時、希臘、義大利、葡萄牙、斯洛伐克、斯洛維尼亞和西班牙。這些國家每年可貢獻約100億歐元稅收收入。而根據歐盟之前的估計,如果歐盟所有成員國都參加,金融交易稅年收入將達到570億歐元,相當於2011年歐盟財政總預算的46%,這將有效增強歐盟整體的財政實力。如果英國、盧森堡等金融中心不加入其中,這一稅收金額將大打折扣。

  金融交易稅又稱托賓稅,用於減少金融市場的波動性。美國次貸危機爆發後,二十國集團就曾特別委託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對在全球範圍內徵收金融交易稅以抑制金融投機行為進行可行性研究,但最終未得到二十國集團所有成員的支援。歐盟此次支援金融交易稅,希望抑制歐盟內部短期資本的投機性衝擊,預防金融風險。

  支援這一稅收的專家還認為,金融交易稅可增加歐元區政府財政收入的潛在來源,推進財政聯盟的建設,推動歐元區經濟增長。在今年6月舉行的歐盟峰會上,歐元區領導人指出,財政聯盟的自有資源包含以下兩個方面:歐盟直接稅收,如碳排放稅、金融交易稅;歐盟共同的金融工具,如項目債券等。在此基礎上,歐盟可以基於共同利益進行財政支出,如跨國的基礎設施、教育、研究和創新投資等。法國政府已於今年8月正式徵收金融交易稅,預計每年可增加16億歐元的財政收入。

  歐盟委員會當天表示:單一稅收可以減少因成員國稅收體系不同而造成的複雜操作和扭曲競爭,加強歐盟的單一市場建設;徵收金融交易稅將使金融業對公共財政的貢獻更加合理。

  就業和資本流動恐遭負面影響

  統一金融交易稅是歐盟委員會2011年9月份提出的建議,但是由於金融大國英國以及瑞典等非歐元區國家的強烈反對,今年6月份沒有得到歐盟27國的一致通過。依據歐盟規定,歐盟委員會只要收到9個國家的正式申請,即可啟動“強化合作”程式,由這些國家組建“聯盟”,啟動金融交易稅,在“聯盟”內部統一開徵金融交易稅。負責稅務的歐盟委員阿爾吉爾達斯舍梅塔23日表示,即使不能在整個歐盟範圍內推行金融交易稅制度,也要通過“強化合作”方式推進目標實現。

  統一金融交易稅本意可以使歐盟成員國之間的金融交易走向單一。不過,包括了最大的金融機構的歐洲金融市場委員會則反對這一主意,他們認為,金融交易稅有可能對歐盟的經濟和就業的增長産生不良影響。分析人士也表示,金融交易稅的徵收對實體經濟,尤其是製造業和出口的影響將是很嚴重的,這是因為許多企業所進行的金融交易的成本會更高。因此,考慮到金融交易稅對經濟增長的負面影響後,該稅開徵後,在整體稅收的凈值方面則會減少。

  此外,反對的聲音還稱,金融交易稅在短期內也存在分化歐元區金融市場的風險。根據歐盟各國達成的協議,當歐盟27個國家未能全部通過金融交易稅開徵法案時,部分國家可以聯手先行徵稅。在這種情況下,歐元區各國將會實施不同的金融交易稅率,這可能會促使金融機構將交易活動轉移到沒有金融交易稅的歐元區國家,從而破壞歐盟單一市場,惡化歐元區近期出現的金融分化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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