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民幣資金進出內地的跨境流通須符合內地有關法規和要求。
二、人民幣流進香港以後,只要不涉及資金回流內地,銀行可以按照香港的法規、監管要求及市場因素發展人民幣業務。
三、香港離岸人民幣業務發展的前提為循序漸進、風險可控。
四、逐步增加香港離岸人民幣市場和內地在岸市場的迴圈和互動,支援貿易、直接投資等實體經濟活動。
發言人還表示,作為一個國際金融中心,資金可以自由進出香港。至於有關內地與香港之間的資金流動問題,內地與香港間進出的資金,不論是人民幣或外幣,都需按既定渠道以及合乎有關法律規定,並受內地監管機構監控。(記者吳錚 林建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