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正續任香港特區政府證監會主席 任期2年

2009-10-19 08:45     來源:新華網     編輯:肖燕
  據香港特區政府新聞處消息,香港特區行政長官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再度委任方正為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主席,任期為2年,由2009年10月20日至2011年10月19日。

    特區政府財政司司長曾俊華16日在公佈上述委任時説:“方正先生帶領證監會經歷了全球金融危機所帶來的挑戰,並促進了證監會與內地有關機構的聯繫。我們熱切期待方先生帶領證監會繼續向前邁進。”

    與此同時,財政司司長根據行政長官在《證券及期貨條例》下轉授的權力,分別委任陳鑒林及李金鴻出任證監會非執行董事,任期2年,由2009年11月15日起生效,至2011年11月14日。據悉,香港證監會現在有7名非執行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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