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鋼上任兩月 證監會集中查10家公司

2013-05-20 16:28     來源:中國證券網     編輯:林天泉

  3月17日,肖鋼上任中國證監會主席。兩個月後的5月17日,證監會對外通報了隆基股份(601012,SH)、勤上光電(002638,SZ)、S*ST華塑(000509,SZ)等8家上市公司信披違法行為立案調查的情況,同時對南京證券和民生證券予以處罰,暫停其保薦業務。

  上述8起案件均為 “舊案”,涉嫌違法時間最早在2008年,最近在2012年。南京證券和民生證券所涉案件,分別為新大地和天能科技造假上市,也發生在2012年。

  昨日(5月19日),業內人士告訴《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肖鋼上任短短兩個月,證監會掀起雷厲風行的稽查風暴,特別是集中翻查舊案,嚴打違法行為,這是保護投資者的積極舉措。

  值得一提的是,在上述通報的案件中,天能科技、新大地造假上市案,勤上光電、S*ST華塑虛假陳述案,均有《每日經濟新聞》全程揭露。

  查舊案 證監會不手軟

  5月17日,證監會召開新聞發佈會,通報對隆基股份、勤上光電、S*ST華塑等8家上市公司資訊披露違法違規行為立案調查的情況。

  證監會發佈的公告顯示,這8家公司中,有6家都是因為資訊披露問題而涉嫌違法違規。其中,隆基股份因新股發行過程中業績變臉未及時披露被立案調查;勤上光電在招股説明書中及上市後,隱瞞關聯關係和關聯交易,涉嫌違法違規;華塑股份(現名“S*ST華塑”)在2010~2012年期間,未及時披露訂立重大合同、下屬公司股權轉讓、為控股子公司提供擔保及對外大額資金往來等情況;青鳥華光 (600076,SH)在2008~2011年期間,未如實披露公司實際控制人,2012年未披露重大關聯交易;承德大路(200160,現名“南江B”)在2010~2011年期間,未及時披露重大合同、重大訴訟;西藏天路 (600326,SH)2012年重大事項及業績預虧原因未及時準確披露。除了信批違規,海聯訊(300277,SZ)因虛構應收賬款收回,部分銷售收入涉嫌造假而被立案調查;宏磊股份(002647,SZ)因為關聯方大量佔用上市公司資金,涉嫌違法違規。

  “上述8起案件均為2012年以前發生的舊案,這些案件之所以能夠被揭露出來,財經媒體的調查報道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一位證券律師表示。

  今年3月26日,《每日經濟新聞》刊發《勤上光電涉嫌造假上市真相調查》系列報道,記者調查發現,勤上光電上市前,存在內部員工在外成立公司,繼而從上市公司採購産品並成為大客戶、虛構銷售的情形。該系列報道的矛頭,正是指向了勤上光電此次案發的關聯交易問題。

  今年1月9日,《每日經濟新聞》重磅報道 《SST華塑大股東國資股權遭六折甩賣 銀寶輪胎借殼成謎》,對華塑股份的違法違規事件進行深度揭露,也為證券監管機構的調查起到了重要作用。

  查造假 保薦人被立案

  17日,中國證監會還對民生證券、南京證券近期有關保薦項目被立案稽查,暫不受理其推薦項目及材料的情況予以通報。

  關於民生證券和南京證券被立案的原因,業內普遍認為是由於它們分別保薦的天能科技、新大地等項目已被立案調查。

  而在天能科技、新大地被立案調查前,《每日經濟新聞》經過10余天的深入調查,分別於2012年3月20日、2012年6月28日獨家刊發《天能科技:預披露新政第一股 陽光下的造假黑幕》、《新大地涉嫌造假上市 創業板首例》IPO系列調查稿件。

  在天能科技調查報道中,記者通過對支撐其業績暴增的多個光伏項目實地調查,發現其虛增收入數千萬元,被公司包裝為光伏應用的多個成功案例也漏洞百齣,使用效果堪憂。

  上述調查稿件在業內引起重大反響,4月27日,因涉嫌重大財務造假,證監會發文終止天能科技IPO審核。此外,因在天能科技造假事件中未盡責,此前曾出現在候選人名單中的問題註冊會計師胡小黑落選主機板發行審核委員會發審委員。

  2012年6月,記者奔赴江西贛州、遂川和廣東梅州等地,展開為期10余天的深度調查,發現了大量與新大地招股書不符的事實,其涉嫌虛增利潤、隱瞞關聯交易、財報數據打架等現象觸目驚心。

  《新大地涉嫌造假上市 創業板首例》報道刊發後,當年7月,證監會根據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行政許可實施程式規定》,決定終止對新大地發行上市申請的審查,在此之前,新大地在創業板上市的申請已經獲得發審委通過。

  有市場分析人士認為,證監會突然加大對上市公司、保薦機構的監管處罰力度,很有可能是在為即將重啟的IPO正本清源。

  2013年4月12日,證監會表示將著力強化稽查執法檢測預警機制建設。其中提到,“不斷拓展通暢案件線索快速處理機制”,而媒體的報道成為證監會進行核查的重要依據。緊接著,5月10日,證監會便通報了萬福生科案件,並及時採取措施啟動對投資者的賠償方案。

  “在嚴厲的監管下,上市公司才不敢造假,仲介機構才不敢違規。”興業證券首席策略分析師張憶東認為,監管機構最大的責任就是凈化證券市場,盡力打造公開、公平、公正的市場環境。(每日經濟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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