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監會規範保險電銷 設置禁止撥打時間

2013-05-04 09:29     來源:燕趙晚報     編輯:李典典

  很多市民都有接到保險公司電話推銷或者贈送保險的經歷,以後,這個現象不會出現了。按照保監會的新要求,電話銷售保險不僅要語言規範,還有時間規範,即公眾休息時間不得打電話;對於明確拒絕的客戶,6個月內不許再打電話。據記者了解,目前省會開展電銷業務的險企正在照此規範執行。

  記者昨日在保監局官網看到,新挂出的《人身保險電話銷售業務管理辦法》明確規定:“保險公司及保險代理機構應建立健全電話銷售禁撥管理制度”,要求根據不同地區、不同人群的生活習慣設置禁止撥打時間。除客戶主動要求外,每日21時至次日9時不得呼出銷售。還要建立禁止撥打的名單,對於明確拒絕再次接受電話銷售的客戶,應錄入禁止撥打名單,並設定不少於6個月的禁止撥打時限。至於電話贈送保險,則參照電話銷售業務進行同樣的規範和管理。

  目前省會已有多家保險公司開展了電話銷售業務,各家保險公司也正在對電銷業務進行規範。至於禁撥名單,目前各家保險公司也正在落實中,明確拒絕的客戶將不會再接到推銷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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