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戶稱取出假鈔向銀行索賠

2013-03-12 09:08     來源:北京晚報     編輯:范樂

  自稱從ATM機中取出了200元假鈔,吳先生找銀行説理卻苦於沒有證據。自認為直接起訴銀行付假幣有難度,吳先生轉而以ATM機沒有給客戶提供驗鈔設備,服務有瑕疵為由起訴銀行,要求銀行賠禮道歉,賠償200元經濟損失,500元精神損失,併為ATM機增設驗鈔設備。上週五,此案在西城法院開庭審理。吳先生還建議取款機應設驗鈔機。

  自稱ATM機吐假鈔

  吳先生是一位退休職工,家住黃寺大街。吳先生説,去年10月20日,他從家附近銀行的一台自動取款機中取了2000元現金。十幾天后,他從取款中拿出300元去市場買東西,結果被認為其中兩張是假鈔。吳先生説,他當時都傻了,銀行取出來的錢怎麼會是假的呢?他覺得自己的道德品格都因此受到質疑。他去銀行反映此事,但被工作人員一口否認。

  “即便是現在我都看不出來是假鈔。”吳先生當庭出示了這兩張假鈔。記者仔細查看,這兩張假鈔印刷水準很高,還有浮水印,不過摸上去紙質與真幣有區別,且號碼相同,如果仔細查看還是能夠辨別的。“當時取了2000塊錢,誰會一張張看號碼啊?我現在都不敢在機器上取錢了。”吳先生説。

  銀行稱假鈔不可能

  銀行代理人表示,吳先生反映取出假幣一事後,銀行查看了監控錄影,沒有發現任何疑點。“我行全面自查後杜絕了存在假幣的可能,而吳先生在取錢20天后來反映問題,也沒有任何證據證明從該行取出假鈔,銀行不同意其訴訟請求。”

  法官問銀行代理人:“ATM機有檢驗真偽的功能嗎?”銀行代理人説:“單純的自動取款機出鈔時沒有檢驗真偽的功能。”法官接著問:“儲戶在櫃檯取款,櫃員會通過驗鈔機點驗。但自動取款機沒有檢驗流程,那如何保證儲戶取到的都是真幣?”

  代理人解釋説,銀行對ATM機有嚴格監管程式。支行放入ATM機的現金都是分行現金中心統一配發的。現金中心統一負責錢款查驗工作,送到支行的錢都是查驗後封好的,而查驗工作是由專業的清分機完成的,普通驗鈔機都比不了。為了避免中間環節有差錯,支行工作人員不能插手再驗,而是多人共同在監控下直接拆包放入ATM機,根本不可能放入假鈔。

  自動取款要驗鈔

  根據誰主張誰舉證的訴訟原則,作為原告的儲戶要證明從銀行取了假鈔,必須提交相應證據。否則就會承擔舉證不力的後果。記者查詢後發現,以前已有儲戶自稱從櫃檯或ATM機取出假鈔而起訴銀行的判例,卻沒有勝訴。原因都是儲戶不能提供從銀行取出假鈔的證據。

  做過律師工作的吳先生説,“我以前也聽説過有人因為在ATM機上取出假鈔告銀行的案子,最後因為不能舉證而敗訴。”為了不重蹈覆轍,他起訴銀行的理由是“取款機不設驗鈔設施,導致取款人不能在監控設施的監控下查驗取款的真偽,銀行在向取款人提供安全服務上存在嚴重瑕疵。”吳先生認為,自動取款,還應設一驗鈔機,使客戶能確認所取錢款真假,如果銀行今後不設驗鈔機,就是不修補服務瑕疵,惡意侵害存款人的合法權益。

  取款人多數自己不驗鈔

  從ATM機取出假鈔的“傳言”並不是今天才有,但記者昨日到幾家銀行的ATM存取款機觀察了20余位儲戶的取款過程。儲戶們取款後絕大多數都會當即清點一下錢數,因為沒有驗鈔設備,沒有一人查驗真偽。個別男士甚至連數都不點,從出鈔口拿了錢就往兜裏一揣走人。有人曾建議,取款人取鈔後可以對著ATM機的監控探頭一張張點數、展示鈔票,讓監控拍下號碼,如果事後發現假幣可以有證據對號入座。

  做過十餘年律師工作的吳先生對此建議不以為然,認為不現實,“這也算不上有力證據。只要離開銀行網點監控範圍,即便拍下了鈔票號碼也不一定能讓銀行認賬。”

  吳先生認為,對儲戶最負責的方法就是銀行在ATM機設置驗鈔機。對於這個建議,旁聽此案的銀行業專業人士都覺得“很不錯”。此案沒有當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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