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混業三步走 統一監管方能遠離混戰囧局

2013-03-05 13:21     來源:證券日報     編輯:范樂

  在監管部門新政頻出背景下,中國的資産管理行業正面臨著前所未有的變局,這種變局也表明瞭金融混業經營的大趨勢。

  筆者了解到,不到4個月時間,已有多達21家基金資産管理子公司先後“誕生”,積極開展類信託和專戶業務。與此同時,公募基金業務門檻降低,重陽投資、星石投資、凱石益正、尚雅投資等大型陽光私募磨刀霍霍,或率先開展公募業務。此外,16家證券公司、14家保險資産管理公司也具備開展公募基金管理業務的條件……

  投資者戲言:金融混業的發展會刺激各機構對暴利的追求,膨脹的私欲又進而催生出對金融衍生品等“殺傷性武器”的強烈偏好。金融混業經營將引發各類金融機構混戰。

  有業內專家將金融混業分為三個階段:初期(未來1-3年),各類機構都在“摸石頭”,商業模式魚龍混雜、泥沙俱下,在此背景下展開的混業之戰,也必然是昏天黑地的混戰、亂戰;中期(未來4-6年),利率市場化將加速,以信託、理財為主業的機構將迎來一輪大洗牌;後期(未來7-10年),混業模式變得成熟,各類機構能夠擁有經典模式或非經典模式,都在金融混業層面擁有不可替代的核心競爭力。

  我們注意到,即便認為混業經營將是場混戰,但目前來看,這場混戰還未開始。各類金融機構在資管業務上形成交叉,紛紛跑馬圈地佔領市場份額,但真正形成有效競爭的格局並未打開。

  首先,基金公司無論從産品設計、銷售渠道、投資理念還是策略,都走在市場前面,積累了一定資産管理方面經驗;其次,券商、私募、期貨和保險公司面對突然鬆綁的資管市場領域,在人才儲備和專業能力上準備不足,而進行公司業務轉型和人才儲備則需要一定的過程,尤其是業務調整面臨著市場風險。

  混業經營面前,如何創新?怎樣轉型?已經成為各類機構急需考慮清楚的問題。作為混業元年的2013年,金融混業經營有必要謹防混戰、亂戰。

  前銀監會主席劉明康3月1日明確表示,大資管新局下各類機構不可盲目低水準的重復競爭,而是在競爭中如何能夠健全自己的內控和合規組織,以及組織一些人才做好有效的風險防範和處置。“搞好基本保障,使得我們在每一個領域裏發展新的業務時,都能夠守住底線。”

  筆者認為,我國會在較長時期實行分業經營、分業監管格局,金融業混業經營格局短期內很難實現。在分業經營、分業管理下,競爭格局分散,每類機構都有自身管理機制和風控流程,混業經營則需要統一監管。只有監管統一,才不會形成不同性質、不同規模金融機構的不平等待遇,從而避免在金融混業初期階段各種矛盾的産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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