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2月20日電 保監會網站今日公告,涉嫌多項違規行為,新華人壽兩中支公司被山西保監局罰款25000元。
其中,新華人壽大同中支指定臨時負責人未按照規定報告,被警告並罰款五千元的行政處罰;
新華人壽陽泉中支委託李曉青等28名行銷員在未取得《保險行銷員展業證》的情況下進行展業,警告並罰款二萬元的行政處罰,對直接責任人該公司人員管理崗張晶晶作出警告並罰款二千元的行政處罰;
新華人壽陽泉中支個人保險代理人郝延珍在向客戶介紹保險産品的過程中向客戶出示了自製的産品計劃書,造成了欺騙投保人的事實。山西保監局給予新華人壽陽泉中支作出警告並罰款二萬元的行政處罰,對直接責任人該公司人員管理崗張晶晶作出警告並罰款二千元的行政處罰。對新華人壽陽泉中支個人保險代理人郝延珍作出警告並罰款二千元的行政處罰。(中新網金融頻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