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匯管理法規最新目錄亮相

2012-09-06 14:41     來源:法制日報     編輯:王偉

  記者9月5日從國家外匯管理局獲悉,為進一步提高外匯管理政策透明度,支援實體經濟發展,在近年法規清理工作基礎上,國家外匯管理局對外發佈了《現行有效外匯管理主要法規目錄(截至2012年7月底)》(以下簡稱《目錄》)。新的貨物貿易外匯管理法規層次更加簡明清晰,便利企業和金融機構理解和執行。

  此次公佈的《目錄》共收錄外匯管理政策法規400件,按照綜合、經常項目外匯管理、資本項目外匯管理、金融機構外匯業務監管、人民幣匯率與外匯市場、國際收支與外匯統計、外匯檢查與法規適用、外匯科技管理8大項目分類,並根據具體業務類型分為若干子項,以便公眾查詢使用。同時,為更好地服務公眾,提高外匯管理透明度,國家外匯管理局同步上網發佈了部分往年政策法規。

  廢止120多個法規

  2012年8月1日起,貨物貿易外匯管理制度改革正式在全國範圍內實施。改革後貨物貿易外匯管理制度的核心內容是總量核查、動態監測和分類管理。基本做法是依託全國集中的貨物貿易外匯監測系統全面採集企業進出口收付匯及進出口貨物流的完整資訊,以企業主體為單位,對其資金流和貨物流進行非現場總量核查,對非現場總量核查中發現的可疑企業實施現場核查,進而對企業實施動態監測和分類管理。同時,提高監管部門間數據與資訊交流的力度,強化協同機制,加強聯合監管。

  為實現這一目標,轉變貨物貿易外匯管理的行政執法理念成為關鍵。據國家外匯管理局相關負責人介紹,在推進改革過程中,外匯局積極轉換政府職能,大幅減少行政審批,貨物貿易外匯管理相關行政許可項目由過去的19小項簡化為4小項,共廢止了116件與貿易外匯管理有關的規範性文件。同時,建立健全操作規程等標準規範,完善內控制度,提高了行政效能。

  同時,還通過制度創新提高外匯管理依法行政水準。以貨物貿易外匯管理制度改革為契機,外匯局牽頭大幅清理法規,共廢止120多個現行法規。

  合規性審查分為三級

  外匯管理局相關負責人向記者介紹,此次貨物貿易外匯管理制度改革,更注重企業貿易外匯收支的合規性審查。比如按照要求,我國外貿企業將分為A、B、C三類。A類企業進口付匯單證簡化,可憑進口報關單、合同或發票等任何一種能夠證明交易真實性的單證在銀行直接辦理付匯,出口收匯無需聯網核查;銀行辦理收付匯審核手續相應簡化。對B、C類企業在貿易外匯收支單證審核、業務類型、結算方式等方面實施嚴格監管。B類企業貿易外匯收支由銀行實施電子數據核查,C類企業貿易外匯收支須經外匯局逐筆登記後辦理。

  同時,各地外匯局結合企業在分類監管期內遵守試點法規情況,動態調整分類結果。A類企業違反外匯管理法規將被降級為B類或C類,B、C類企業在分類監管期內守法合規經營的,監管期滿後可升級為A類。

  外匯收支監管合力加強

  據悉,貨物貿易外匯管理制度改革後,對於外貿企業的外匯收支監管力度將較以往有更大提高。國家外匯管理局與海關總署、國家稅務總局加強部門聯合,形成監管合力。比如外匯局與海關總署、國家稅務總局之間建立數據資訊交換機制。外匯局定期向海關總署、國家稅務總局提供貿易收付匯核查數據及分類監管等資訊,海關總署定期向外匯局傳輸企業報關數據,國家稅務總局定期向外匯局傳輸出口退稅審核關注商品目錄及騙稅企業名單等監管資訊,作為外匯局加強管理的參考。

  同時,建立部門間個案協查機制。外匯局與海關總署、國家稅務總局之間及時通報日常監測及核查中發現的異常資訊,共同打擊各類違規跨境資金流動和走私、騙稅等違法行為。加強主體管理。對企業實施“貿易外匯收支企業名錄”管理,明確企業主體管理範疇。加強現場監測力度。通過總量核查、重點監測和專項監測等方式,對所有貿易企業實施多維度、全口徑監測,有效排查異常交易行為和異常交易主體,確定需要現場核查的企業。

  記者 萬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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