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會保險:防止因病致貧的“第二醫保”

2012-08-10 14:41     來源:經濟參考報     編輯:范樂

  “工會保險”這個還經常被看做新生事物的保險力量,其實已經存在了十余個年頭。根據我國實現多層次醫療保險體系的醫保制度改革目標,工會保險的建立使得參保群眾在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外,還能得到互助保障的補助。工會保險以“有病人幫我、沒病我幫人”的方式緩解職工的經濟壓力,成為防止職工因病致貧的又一保護傘。

  不以盈利為目的

  “工會保險”,其實就是指工會醫療互助保障。深化醫療體制改革意見鼓勵企業和個人通過參加商業保險及多種形式的補充保險解決基本醫療保障之外的需求,各地工會組織據此多方調研,牽頭創新出了這一救助模式。

  醫療互助模式的誕生有其必然性。據統計,截至2011年底,中國基本醫保覆蓋率超過95%,城鄉居民參加三項基本醫保人數超過13億,已經織起了世界上最大一張基本醫療保障網。但是,參加基本醫保的職工一旦患大病、重病住院治療,所發生的費用即使經過基本醫保報銷一部分後,自付比例依舊很高,不少職工因此陷入困境,以至於生活難以為繼。

  在這種情況下,探索從源頭防止大病致貧的辦法成為當務之急“工會保險”應運而生。

  山西省總工會保障部部長譚立新表示“工會保險”是一種以職工自願繳費為主的互濟保障形式,以廣大職工的廣泛參與發揮“大數法則”效應,用群眾的力量使那些患大病的職工得到有效幫助,為職工撐起醫療保障保護傘。簡單説,就是“有病人幫我、沒病我幫人”。

  工會保險由所在地區或者單位工會辦理,即投保者一旦生病住院,醫保報銷之外的自付部分,可獲得數額不等的對應補助。工會組織為此要投入人力物力為職工提供不以盈利為目的公益性服務。

  患病職工也可參保

  既然都是為覆蓋基本醫療保險之外的風險,工會保險跟商業保險是不是大同小異呢?對此譚立新解釋,互助活動的參加、申領程式與商業保險類似,但最大的不同是它的公益性。“它不以盈利為目的,量力而行,取之於職工,用之於職工。”他説,“不僅如此,與商業保險不接受患病者參與不同,醫療互助鼓勵患病職工參加,並通過互助機制減少個人費用承擔。”

  中華全國總工會保障部一位負責人在接受《經濟參考報》記者採訪時表示,國內從90年代末開始嘗試建立的工會醫療互助保障,到2004年和2005年大規模鋪開,截止到去年年中,據不完全統計已有21個省市開展此項活動,約6500萬人次參保,受益人數達到968萬人。

  繳費方式靈活多樣

  那麼,應該如何參與到工會醫療互助保障中來呢?需要注意的是,由於工會醫療互助保障的統籌層次差異,各地區採用了不同的形式,繳費水準、保障範圍、覆蓋人群等都有所不同。

  從覆蓋人群上看,瀋陽市互助保障活動的對像是已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在職職工。在職工自願的基礎上,由所在單位工會統一組織職工以團體會員形式入會。而山西的工會醫療互助保障履行的是低保費、廣覆蓋、高保障的承諾,同時為經濟收入低、生活壓力大、身體狀況差的非正規勞動就業組織、部分破産、無主管單位的下待崗(協保)職工,以及失業後辦理退休手續的人員提供保障。

  繳費水準上,瀋陽互助保障的互助金為每人每年86元,費用由職工個人、單位行政和工會三方共同承擔。職工個人具體要承擔多少費用,由企業來確定。雲南省2010年對交納互助金金額作出調整,已參加第六期活動的職工按每人80元交納,新參加活動的職工按每人100元交納。

  而在具體形式上,除了工會負責組織運轉外,也有地區選擇與保險公司合作。2004年開始,湖南省株洲市總工會攜手中國人壽株洲分公司,在全市困難企業中開展職工互助補充醫療保險活動,重點補充醫保以外的部分。中國人壽專門為企業量身定做了四種不同的繳費方案,無論是否參加了醫保,都可以享受工會保險,真正讓職工“參得進、買得起”。

  從保障範圍上看,各地情況也千差萬別。上海市總工會、上海市職工保障互助會開展職工醫療互助保障工作以來,相繼推出了“在職住院保障計劃”、“退休住院保障計劃”、“特種重病保障計劃”、“女職工特種保障計劃”等醫療互助保障計劃。上海市總工會相關負責人介紹,目前工會醫療互助保障已經成為職工心目中的“第二醫保”。截至2011年10月底,四項醫療互助保障計劃已累計為750.9萬人次的職工給付醫療保障金43.09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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