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除利益集團是“銀行反壟斷”關鍵

2012-04-06 08:49     來源:羊城晚報     編輯:范樂

  溫家寶總理近日在廣西、福建等地調研經濟運作情況時表示,民營資本進入金融領域就是要打破壟斷,溫州試點的成功經驗要在全國推廣。溫家寶稱,國內少數幾大銀行處於壟斷地位,“獲得利潤太容易了”,中央已統一思想要打破銀行壟斷。(《新京報》4月4日)

  當前,我國銀行業的暴利廣受詬病。2011年幾家上市銀行的利潤增長都在40%到50%。可是,中小企業的利潤又如何呢?去年,佛山市高明區所做調查顯示,中小工業企業利潤率普遍低於3%,虧損面超過20%。這種不匹配表明,金融業從實體經濟中拿走了太多。如果“中國製造”長期面臨被剝奪的命運,銀行豈能獨善其身?另一方面,國家作為國有銀行的所有者,多年來,並未收回相應的資本回報與紅利,大部分利潤直接或變相地轉化為行業職工收入或福利,被尋租和低效率所消耗。

  這一切是如何形成的?原因只有一個,就是壟斷!據國外機構研究表明,我國經濟自由度排在140位,其中,金融自由指數得分僅為30分,比平均分數48.5少了18.5分。金融系統牢牢控制在政府手中,四大國有銀行佔據了超過50%的總資産。儘管自加入WTO以來,中國不斷移除外資銀行進入的障礙,但管制仍然存在,外資銀行只佔總資産的2%。正是壟斷,使得銀行業能夠從實體經濟中輕易地“剪走羊毛”。

  國際貨幣基金組織首席經濟學家拉詹曾提出“利益集團論”。他認為,金融發展的障礙在於利益集團,而金融體系中的既得利益集團主要包括産業和金融業既得利益集團。在我國,信貸歧視普遍存在,這種信貸歧視不僅存在於區域(如對城市和農村的差別授信),存在於個人(對窮人和富人的差別授信),也存在於所有制(對國企和中小民企的差別授信)。打破銀行的壟斷地位,往往意味著這些利益集團將很難再享有特殊的融資地位,而産業門檻的降低,則有利於新的競爭者加入。正如有人所言,打破壟斷所帶來的競爭以及由競爭所衍生的一系列結果,將銷蝕産業既得利益集團所享有的高額利潤。

  除此之外,對於銀行業內的既得利益集團來説,打破壟斷所帶來的競爭,將徹底摧毀他們的權力尋租機會。一旦競爭程度加劇,行業更加規範化,資訊更透明,那麼,既得利益集團所掌握資源的重要性就會相對減小。這種業務模式的轉換,會給其壟斷收入帶來損失。

  我國銀行業的初始資本,幾乎都來源於國家,而特許權制度則進一步確立了國有銀行的壟斷地位。可以説,我國銀行業壟斷機制的形成有著深刻的歷史背景和路徑依賴。如今,中央決心要打破銀行壟斷,最根本的,就是打破利益集團格局。經濟學家指出,為了經濟社會的發展,必須限制分利集團。令人擔心的是,長期的“政府主導”型金融體制使得利益集團龐大而堅固,隱藏著巨大的制度變革成本。改革不是請客吃飯,與各種利益集團之間的博弈必然要付出巨大的代價。一旦交涉成本過高,改革就會陷入停頓。

延伸閱讀

訂閱新聞】 

更多專家專欄

更多金融動態

更多金融詞典

    更多投資理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