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亂收費 房貸優惠得交諮詢費

2012-03-14 14:57     來源:瀋陽晚報     編輯:范樂

  “沈城部分市民在辦理個人住房貸款時,遭遇銀行亂收費、拖延放款時間、捆綁銷售理財産品”成為近期市民投訴熱點。

  馬先生反映,他在辦理房貸業務時,銀行以“是否享受首套房利率8.5折”為由,要求客戶交付近千元的咨融管理費。

  “不交諮詢費

  不給8.5折優惠?”

  去年10月份,市民馬先生在胡臺新城購買了一套65.57平方米、單價2000元/平的新房,由於手頭緊張,他選擇了銀行貸款買房。交完首付4萬多元,其餘9萬元在銀行做了貸款,貸款期限為10年。

  2010年11月份,他交齊了所有貸款材料,今年1月中旬,銀行信貸人員告訴他,“銀行準備提高首套房貸利率,如果想享受8.5折,需交納720元‘咨融管理費’,否則有可能享受不到優惠,執行基準利率。”一聽此言,馬先生立刻亂了陣腳,擔心得不到優惠的他,趕緊向銀行交了720元的“管理費”。他説:“交費時,我看到有20多個和我一起貸款的人都交了這筆錢,貸款數額越高‘管理費’交的越多。”

  昨日,馬先生致電本報諮詢:“銀行所謂的‘咨融管理費’是否屬於亂收費?這筆收費與首套房貸優惠掛鉤嗎?”

  銀行提供服務

  費用可自願交

  針對馬先生的情況,記者諮詢了該銀行個人信貸部相關負責人,她表示:“這筆費用是‘咨融顧問服務費’,收費後銀行會提供給客戶相應的服務。服務主要是銀行為客戶做貸款方案,以及相關業務調查;在客戶的還款期,每月為其提供10天的還款寬限期,以免逾期還款造成信用污點;銀行還會定期提供短信服務,告知客戶還款情況等;客戶以後再有貸款業務,可享受優惠。”

  她還特意強調,該費用銀行並未做硬性規定,而是自願交付。出現這樣的誤會,很有可能是銀行信貸人員沒有清楚告知。

  對於這筆費用是否與8.5折優惠掛鉤?該負責人表示,兩者之間沒有必然聯繫。但在銀行信貸額度有限的情況下,勢必會“排隊放款”。放款先後順序可能會受到客戶對銀行的“貢獻度”影響。

  遇亂收費 可向銀監局投訴

  當記者把銀行的解釋回復給馬先生後,他表示:“如果在貸款期10年內,銀行能一直提供服務,這筆收費還是比較實惠的。我也算了一筆賬,貸款9萬元10年等額本息還款,利率8.5折比‘基準’共少還5384元,這與720元相比很划算。但我質疑銀行在‘關鍵時刻’推出此服務,是否有‘打擦邊球’亂收費之嫌?’

  記者了解到,近期銀監局已再三強調,銀行應嚴格履行房貸合同,嚴厲查處銀行個人按揭貸款業務中出現的捆綁銷售、亂收費、虛假承諾等違規行為。馬先生的經歷是否屬於亂收費範疇,記者諮詢了遼寧省銀監局相關人員。相關人士表示,這需要調查了解後才能有結論,如果市民以後在銀行遇到相關情況,可撥打省銀監局的信訪電話進行投訴諮詢。(本報記者 呂佳 實習生 張麗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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