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內地與香港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補充協議六(簡稱“CEPA補充協議六”)自2009年10月1日起正式生效後,港資銀行首批獲准設立的異地支行,標誌著內地與香港經貿與金融合作的里程碑。
據了解,佛山支行的業務主要包括對各類客戶的外匯業務和人民幣業務:吸收公眾存款;發放短期、中期和長期貸款;辦理票據承兌與貼現;買賣政府債券、金融債券,買賣股票以外的其他外幣有價證券;提供信用證服務及擔保;辦理國內外結算;買賣、代理買賣外匯;代理保險;從事同業拆借;從事銀行卡業務;提供保管箱服務;資信調查和諮詢服務;經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批准的其他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