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秉文:大病醫保由商業保險承辦監管需加強

2012-09-03 09:11     來源:中國廣播網     編輯:范樂

  據經濟之聲《央廣財經評論》報道,如果一個家庭有人不幸得了大病,往往會出現"因病致貧、因病返貧"的現象。以往在城鎮居民醫保和新農合中,大病的保障救助乏力甚至空缺,大病醫保始終是全民醫保體系當中的一塊短板。國家發改委等6部門最新公佈的《關於開展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工作的指導意見》,有望改變這樣的情況。

  概括來説,這份指導意見突出了大病保險新政策的三個亮點,第一,只要參加城鎮居民醫保和新農合的人,都在保障範圍之內,在基本醫療保險報銷完了以後,個人需要負擔的醫療費用,大病保險會再給他報銷50%以上。第二,大病保險的資金來源於醫保基金的結余,老百姓個人不需要再交錢。第三,這筆資金由商業保險機構承辦,而不像以往由事業單位經辦。經濟之聲特約評論員、中國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主任鄭秉文來評論大病保險新政的意義和可預期的效果。

  大病醫保指導意見的出臺,受到了各界的一致好評,特別是它的報銷比例大、不再增加百姓的額外費用負擔,這兩點讓很多身患重病、大病的人看到了希望。從我們國家整個醫保體系來説,這條政策的出臺有什麼特殊的意義嗎?

  鄭秉文:這條政策的出臺意義是非常大的,目前在我們國家的醫保制度裏面,在三個制度裏面唯獨這兩個制度新農合和城居醫保,在大病醫保方面一直是一個短板,一直沒有解決。這兩個制度相對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制度來講,歷史相對短一些,所以制度不太配套,另外它的這種資金的可持續能力也稍微差一些,所以這個一直是參保人比較關心的地方,這回政策出臺等於是在制度上完全彌補了這個缺陷,為制度的一個重要補充,保證了城鄉居民在醫療方面的利益。

  這部指導意見,畢竟只是一個原則性、框架性的規定,具體的政策制定在各個地方可能還是有差別的。有人提出疑問,把城鎮居民醫保和新農合的結余基金再次投給大病醫保,怎麼保障這筆資金使用的公平和透明?

  鄭秉文:目前來看,在這三個醫保制度裏面,這兩個醫保制度的滾存結余的資金量是小很多的,遠遠不及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它的基金結余的規模,所以在使用的時候是應該非常的謹慎,保持這兩個制度的財務上的可持續性。否則如果不可持續,實行了一段時間,在財務上出現問題,有反覆會影響城鄉居民對這個制度的信心,影響政府的公信力。

  這樣就需要我們在執行這項新政的時候,在這兩個制度結余基金的使用過程當中,要注意到監測,時時刻刻要監測這兩個制度結余基金的使用情況。此外,我們在實踐過程當中,一定要邊摸索、邊探索,同時要總結經驗,及時總結經驗,並且對政策應該及時微調,讓我們的基金使用情況隨時可以進入到我們的決策的調整範圍之內,讓這筆基金使用的既有效率,要高效,同時還應該讓它有財務上的可持續性,這幾個方面是非常重要的。

  這筆資金是由商業的保險機構來承辦的,而不是以往由事業單位經辦,由商業保險機構承辦的時候它的風險有多大?

  鄭秉文:由商業機構來介入到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某個環節,在全世界的醫保模式裏面不是太多,目前來看只有美國採取了這個模式。這個模式在美國是比較成功的,美國這個模式在全世界內也是比較獨特的。但是學習美國的這個模式的國家數量不是很多,這個模式在美國有獨到之處,比如説效率比較高,再比如保障城市性比較清晰,比較適合老百姓的多方面的需求。

  中國正在醫改的過程中,廣大的新農合這個板塊,讓商業保險醫療機構介入進來,對它的餘額進行運營,我覺得是一個重要的實驗的方向。因為農村的情況和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制度的情況不太一樣,它的這種多樣性、醫療資源的貧乏性,跟城鎮是沒法相比的。商業機構介入進來,有可能彌補這方面的短板,滿足城鄉居民在這方面他的需求的多樣性。

  也許在這個方面有利於節省有效的使用醫保基金。商業機構介入醫療保險的監管,我們要加強一些監管力度,在這方面我們沒有經驗,所以應該多多學習一些國外經驗,看看美國商業保險機構是如何介入的,我們哪些是短板,哪些應該未雨綢繆提前設計,這樣我們昭示天下也可以讓大家一起監督。

  大病醫保的新政涉及到很多部門很多機構的利益,由政府制定政策,進行大病保險,商業機構按照合同的方式來承辦。

  鄭秉文:監管機構分幾個方面。一個是行政監管,行政監管是由主管部門,一個是審計監管,審計監管主要是對資金。還有一個是輿論監管,也就是説將這一機器鏈條運作置於陽光之下,置於社會輿論監督之下,輿論監管作用恐怕行政監管和審計監管所不能起到的。

  總而言之,社會、政府、群眾和相關部門都應該齊心合力介入到監管程式裏面來,發揮各方面的作用,我們慢慢再總結經驗,這是中國特殊的實驗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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