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小蕾:給予民間金融業國民待遇

2012-03-28 08:56     來源:中國證券報     編輯:范樂

  打破金融業的國有資本壟斷,放低民間資本進入金融領域的門檻,是近期關於金融領域改革最多的建議。實際上,隨著多年的推進,民間資本已經開始進入金融行業。國際金融危機以來,為了支援中小企業發展,2009年民間資本允許成立小額金融信貸公司。截至2011年11月,小額貸款公司已經超過4000家。加上擔保公司和一些投資公司,民間資本成立的金融機構可能已經超萬家,資金規模可能已達數萬億元。筆者認為,在快速推進民間資本進入金融業的過程中,民間資本發展和民間金融體系的建設需要不斷深化改革。

  首先,要給予優秀的民資金融機構更大的發展空間。在全國數以萬計的民間金融機構和數千家小額金融公司之中,有著不少優秀的公司。這些公司在緩解小微企業的資金困難,支援創業創新企業,扶持個體就業方面發揮了很大作用。有些還創造了非常好的運營模式,保證了幾乎為零的壞賬率。但是,這些民間金融機構受制于不能吸儲的約束,不能擴大信貸規模,不能讓更大範圍的小微企業受惠,嚴重制約民間金融機構本身發展。

  當前所謂村鎮銀行的門檻實際上是優秀小額信貸公司升格成銀行的障礙。20%相對控股的銀行股本要求,使得真正意義上的民營銀行很難誕生,民間資本進入銀行業面臨制度性障礙。

  因此,筆者建議相關方面對民間金融機構儘快進行全面梳理,對於優秀的民間金融機構,要給予更大的發展機會。比如允許這些機構以較低利率從中央銀行再貸款,使得民間金融機構在對小微企業擴大信貸規模的同時能降低信貸利率,進一步降低小微企業的信貸成本。我們最希望推動的是,相關部門儘快放低銀行準入的門檻,允許優秀的民間小額信貸公司升格成為民營社區銀行,為以國有資本為主的銀行業注入更大的活力。銀行業已經對外開放多年,現在已經到了對內開放的時候,民間資本應該獲得“國民”待遇。

  其次,改革銀行業規模擴張的經營模式,建立草根金融與大型金融機構按照各自優勢各司其職的市場格局。最近對銀行暴利有很多批評。當然,銀行並非不應獲利,而是高利潤的不合理盲目擴張的獲得方式具有不可持續性,甚至可能帶來金融風險。

  現在打著為小微企業服務的旗號,各類銀行準備通過村鎮銀行的建立向更大範圍擴張。但是簡單擴張的經營模式,很難保證由大銀行牽頭的村鎮銀行能夠真正為小微企業服務。銀行依靠信貸擴張獲取高利潤的經營模式,靠擴張村鎮銀行繼續擴張,這种經營方式可能帶來金融風險,也可能導致民間金融改革再次夭折。因此,我們建議銀行改變盲目規模擴張並依靠利差收益的經營模式,回歸仲介機構的基本職能,根據本身的優勢提供與企業經營和實體經濟增長相匹配的信貸支援,特別要避免草根銀行被擠出的結果。

  第三,金融業對內開放必須加強監管制度的建設。現代金融活動與風險緊密聯繫,金融行業的審慎監管體系是其他行業沒有的。但民間金融機構原則上不屬於銀監會監管,而作為監管機構的地方金融辦也並非專業機構,一般都站在地方政府的角度,對金融的高風險缺乏基本認識,基本沒有監管意識和能力,導致有效的制度建設嚴重缺失,民間金融活動陷於“一放就亂”的惡性迴圈。

  因此,如果不加大監管力度規範民間金融活動,隨著全國各地民間資本在金融領域的活動越來越活躍,地方性金融風險會不斷蔓延、相互滲透,甚至成為全國性的系統金融風險。

  我們建議,銀監會協助地方金融辦建立非銀行金融機構監管制度,最簡單的辦法是銀監會對地方金融辦開展全面培訓活動,讓地方金融辦學習銀監會制定的非銀行金融機構監管條例,並幫助地方建立監管體系和實施方法。同時,以後發生政府不作為被判決賠償時,規定由監管人員用自有財産支付賠償,而不是動用地方財政納稅人的錢為責任人的失職埋單。政府兜底的做法,不可能化解監管人員玩忽職守甚至監守自盜的道德風險。特別要強調參與高風險投資活動風險自擔的基本原則,政府救助不能成為慣例。

  民間金融改革要拋棄“一刀切”的做法,對民間資本要堅持“有保有壓”。不遵紀守法的要依法處理,規範運作的應該鼓勵並給予更大的發展機會。銀河證券首席總裁顧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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