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進一步發揮中國政黨制度資源優勢

時間:2009-04-16 08:46   來源:《中共中央黨校學報》

  [摘要] 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發展道路,要求我們在吸取國外政治發展經驗的基礎上, 立足本國國情民情,深入發掘本國政治資源,探索發揮本國政治資源優勢特別是制度資源優勢的有效途徑,以便走出一條有本國特色的政治發展道路。對中國來講,充分挖掘“一黨執政多黨參政”的政黨制度資源優勢,對於開闢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發展道路具有舉足輕重的意義。

  [關鍵詞] 政治發展;  政黨制度;  功能開發

  [作者簡介] 吳 翰(1962-),女,廣東饒平人,華南師範大學政治與行政學院副教授,碩士研究生導師,主要研究方向為政治發展。

  在30年的改革歷程中,“經濟發展”的理論研究和實踐探索都取得了豐碩成果,而“政治發展”的理論研究和實踐探索則顯得相對滯後。一個重要的原因是政治變數之間的關係較之經濟變數之間的關係更為複雜,因而人們對政治發展因素的分析與把握,較之對經濟發展因素的分析與把握要困難得多,而要進一步提出適合國情民情的政治發展戰略就更不容易。因此,我們不僅要有走中國特色政治發展道路的決心,更要有探索政治發展道路的勇氣和智慧。

  一、借鑒早期政治發展研究成果

  發展研究興起于20世紀50年代,其研究多以不發達國家的經濟、政治、文化和社會發展為對象,主要目的是認識發展的本質和規律,找出第三世界國家不發達的原因,併為這些國家指明發展的目標、動力、模式、機遇,制定相應的發展戰略等等。值得注意的是,由於政治現象的複雜性,西方早期投身政治發展研究的學者幾乎都“難逃厄運”——從自以為能為第三世界國家的政治發展開出“良方”而興高采烈,到因亞、非、拉一系列新獨立國家民主化進程紛紛受挫而無比懊喪。因此,起源於20世紀50年代的政治發展研究,在經歷了50年代的醞釀期,60—70年代的活躍期以及70年代中期的低迷期這三個階段之後,經過一番反思和總結,在吸取教訓的基礎上,逐漸步入一個新的發展時期。

  早期政治發展研究之所以遭受挫折,一個重要的原因就是一些學者過分相信發達國家政治民主化的成功經驗,以為可以把這些經驗直接移植到發展中國家中去。這種完全從西方中心主義出發來為經濟、社會等各方面都很不發達的國家設計政治發展目標和路徑的做法,必定是要失敗的。亞裏士多德早就在其《政治學》一書中指出,政治學術研究要想做到完備必須符合三條要求:“第一應該考慮,何者為最優良的政體,如果沒有外因的妨礙,則最切合於理想政體要具備併發展哪些素質。第二,政治學術應該考慮適合於不同公民團體的各種不同政體。……優良的立法家和真實的政治家不應一心想望絕對至善的政體,他還須注意到本邦現實條件而尋求同它相適應的最良好政體。第三,政治學術應該考慮,在某些假設的情況中,應以哪種政體為相宜;並研究這種政體怎樣才能創制,在構成以後又怎樣可使它垂于久遠。”[1]也就是説,最理想的政體未必是最適宜本國國情的政體,政治思想家的任務不只是告訴世人什麼是優良的政體,還必須研究什麼是最適宜本國國情的政體,並且告訴大家建立並維持這種政體需要具備哪些條件。如果不顧條件是否具備,盲目追求理想制度,其結果必然脫離實際,無法走出一條具有本國特色的政治發展道路。當然,這樣説不等於拒絕借鑒人類政治文明的有益成果。

  二、發揮本國政治資源比較優勢

  世界各國,不管是發達國家還是欠發達國家,在選擇其經濟發展戰略,或者説工業化、現代化戰略,特別是外貿發展戰略時,都會充分考慮其資源稟賦,分析其自然資源、人力資源等方面的優勢和不足,進而選擇能充分發揮其比較優勢的戰略。經濟發展如此,一個國家的政治發展也存在一個如何發揮其政治資源優勢的問題。

  這裡提到一個相對於自然資源來講比較少見的概念——政治資源。對於如何定義政治資源,國內外學者的認識並不一致。西方有些學者從個體層面加以定義,認為政治資源是指構成了一個人的政治資本的那些東西;有的從國家層面來定義,認為一切影響政治客體的政治財富和政治手段都屬於政治資源,而政治資源又分為物質性資源和非物質性資源,其中物質性資源包括憲法性資源、物理性資源、人事資源和財政資源等,非物質性資源包括意識形態資源、體制資源和規範資源等。我國的一些學者則把一個國家的政治資源分為外來資源和本土化資源。其中本土化資源包括制度性資源、功能性資源和文化性資源,而制度性資源因其調整的是執政黨、國家、社會、民眾、市場等要素之間的政治關係,因而對於政治發展具有決定性意義。中國政治發展的本土化資源來源於中國豐富的歷史傳統,來源於市場經濟建立過程中對政治體系的推動。充分挖掘、利用本土化資源是中國政治發展的主要任務[2]。

  本文主要是從國家層面關注政治資源,而且重點是分析本土化資源中的制度性資源的開發和利用問題,目的是促進我國的政治發展並進而實現經濟、社會、政治各方面的全面協調發展。就目前中國的現實而言,開發和利用好我國的政治資源,是政治體系主動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需要的重要途徑。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給我國政治體系提出的一個最大挑戰,就是我們如何協調複雜多元的社會利益關係,如何有效維護社會公平和正義。圍繞這一問題,我們必須考慮依靠什麼樣的制度手段來達到這一目的。根據許多現代化研究專家和比較政治研究學者的研究成果以及早期實現現代化的發達市場經濟國家的經驗,現代化過程中利益關係的協調、公平正義的維護與政黨制度有十分密切的關係,需要強化政黨制度的功能。而中國的現實制度性資源中的多黨合作制度尚存很大的可開發利用空間,挖掘好、發揮好這些制度性資源是今後相當長一個時期內推進中國政治發展的理性選擇。

  三、挖掘我國政黨制度資源優勢

  開闢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發展道路,必須面對中國社會現實,深入研究中國社會正在發生的一系列變化,得出能夠指導實踐的結論。

  (一)正確認識不同政黨制度功能發揮的不同機理,是開發利用好我國政黨制度資源的前提

  國內有些學者認為,中國政黨制度具有核心一元性和結構多元性的特點,因此具有很強的政治穩定性。具體來講,民主黨派從不同的側面反映了自己聯繫的一部分勞動者和愛國者的政治要求,使不同階層、集團在利益表達、政治參與等方面都有順暢的渠道,有效地解決了整體與部分、部分與部分之間的利益關係,避免了利益格局的衝突與失衡,保證了社會的有序性和穩定性。從邏輯上看,這些分析是正確的;但從實際來看,卻混淆了“應然”與“實然”。一般的政黨理論認為,凡政黨必代表一定階層、集團或社會群體的利益,凡政黨必具備很好的利益表達功能,因此,中國八個民主黨派作為各自所聯繫的一部分群體的利益代表,完全可以將不同利益群體的利益要求、政治訴求如實準確及時地反映到政治體系中來。然而,事實上,一般的政黨理論所闡釋的政黨功能,更多地是針對西方民主政體下競爭性政黨制度中的政黨,如果簡單地套用到中國政黨制度上來,必然會“水土不服”。因此,必須從中國的現實出發來研究民主黨派發揮利益表達功能的問題,在此基礎上,揭示增強我國政黨制度利益整合功能的有效途徑。

  中國的政治制度有它自己的特殊性,因而它在功能發揮方面也有很多的特殊性。德國學者馮?貝米指出,政黨有四種主要功能,即目標制定功能、利益表達功能、動員和社會化功能、精英形成與錄用功能。阿爾蒙德在其《比較政治學》中認為,政黨與社會利益之間的互動過程包括“利益表達”(提出要求的過程稱為利益表達)與“利益綜合”(把各種要求轉變成重大政策選擇的功能稱為利益綜合)。筆者認為,中國的政黨(包括執政黨與參政黨)在功能發揮方面的特殊性,主要表現在“利益表達”與“利益綜合”上。在競爭性政黨制度尤其是兩黨輪流執政的政黨體制下,政黨主要是進行利益綜合,利益表達實際上是由眾多的“利益集團”完成的。“哪存在利益分歧,哪就存在産生利益集團的可能性。……政府的政策是眾多利益集團互相競爭的産物,而這些利益集團代表了社會中的各種利益”[3-1]。譬如,在美國、英國這類多元民主的政治體系中,利益集團發揮著重要的聯繫公眾與政府的橋梁作用。因此,我們不能簡單地理解多元民主政體下“政黨的利益表達功能”,不能因為西方學者説利益表達是政黨的基本功能之一,就得出凡政黨必代表某階層利益、成為某社會階層的代言者的結論。事實上,任何國家,政黨的數量都是很有限的,而社會上存在的利益群體卻很多,取得政權的政黨所做的大量工作是努力回應各種利益訴求,而不是去代表某階層的利益。

  我國的政黨制度是“一黨執政多黨參政”,在這樣的政黨體制下,公眾的各種利益訴求如何傳遞給政策制定者?處於執政地位的中國共産黨和處於參政地位的八個民主黨派如何完成社會利益整合?它們各自發揮出哪些功能?僅就現階段的情況看,公眾與執政黨和政府之間還缺乏足夠的溝通渠道:一方面,社會利益多元格局已經形成;另一方面,政治體系尚未形成能夠提供足夠多的利益表達渠道的政治結構。雖然經濟市場催生出大量的“社會團體”,但這些社會團體並沒有發展演變成能夠通暢而有效地表達利益訴求的利益集團。在這種情況下,我們能否開闢其他有效渠道讓公眾的利益、願望和要求及時、準確地得到反映,使執政黨的決策更加符合不同階層人民的利益?這就涉及如何發揮我國多黨合作制度優勢的問題。

  (二)依據中國特色政黨制度功能發揮的特殊性,創建利益聚合的新機制

  在很多情況下,現代民主政府主要依靠利益集團代表社會不同階層和群體的利益,利益集團發揮著多方面的作用,包括通過向社會中有疏離感的人們提供一種“安全閥”——發泄抱怨和挫折的合法渠道,它們以各種不同的方式維護社會的穩定。但是,畢竟還有許多公民既不是利益集團的成員,也不是利益集團的受益者,另外,利益集團彼此競爭,容易使“政府陷入了僵局,被強大的利益集團所困擾,無法把注意力指向更重要的國家問題”[3-2]。因此,我們應當在借鑒其他國家經驗的基礎上,適時構建利益聚合的新的有效機制。

  如何在公眾與政府之間架設起足夠多的資訊溝通橋梁?中國共産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制度在利益聚合方面究竟還有哪些潛在的資源可以挖掘?2005年2月18日出臺的《中共中央關於進一步加強中國共産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建設的意見》(中發[2005]5號),在談到“堅持和完善中國共産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是建設社會主義政治文明的重要內容”時,明確指出,“在新的歷史條件下,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建設社會主義政治文明,其中一個重要方面就是堅持和完善中國共産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擴大各界人士有序的政治參與,拓寬社會利益表達渠道,促進社會和諧發展。”在闡述進一步發揮民主黨派作用的具體措施時又提到,要“充分發揮民主黨派和無黨派人士在反映社情民意、協調社會關係、維護社會穩定方面的作用”。可是,目前並沒有讓民主黨派充分發揮“反映社情民意、協調社會關係、維護社會穩定方面的作用”的合理的制度安排。在一黨執政多黨參政的非競爭性政黨制度下,各民主黨派不以獲得政權為目標,也不像一般的利益集團試圖通過影響與它們自身有關的公共政策以提高或促進集團內共同的利益,它們完全可以拋開各種私心雜念,做公眾與政府之間下情上達的資訊傳送工作。目前民主黨派確實有可以利用的反映社情民意的途徑,主要包括:(1)黨派領導人與中共領導人進行專題協商;(2)以黨派名義向政協提交提案和以黨派的名義在政協大會上做大會發言;(3)通過黨派成員中的政協委員、人大代表撰寫提案、議案。但是,這些途徑並沒有成為“公眾的利益、願望和要求及時、準確地反映給決策層”的渠道。因此,筆者認為,使民主黨派成為“合法且有效的機構性接近渠道”恰恰是開發利用我國政黨制度資源的努力方向。

  朝著這一目標努力,至少必須解決兩個問題:一是民主黨派的各級組織與公眾之間的聯繫紐帶如何建立;二是有什麼機制能使民主黨派成為影響政府決策的“壓力體系”。

  第一個方面涉及的是不同社會群體的利益訴求如何反映給民主黨派的問題。如果説,中共已經意識到拓寬社會利益表達渠道是促進社會和諧發展所必需,而且認同民主黨派可以在“反映社情民意、協調社會關係、維護社會穩定”方面發揮作用,那麼,各民主黨派則還沒有看清自己在新的歷史時期所應履行的新使命和所要面臨的新挑戰。首先,目前民主黨派各級組織的領導人都是兼職的,中央、省、市級組織都只有1名專職副主席、副主委,常委會成員也基本上都是兼職的,這勢必會影響其實際作用的發揮。其次,民主黨派一些固有的工作方式方法需要改變,以強化其與公眾的溝通聯繫,其中最重要的是各黨派要形成自己相對穩定的資訊收集範圍和關心的領域,讓公眾對其發揮影響的領域和取得的效果有合理的預期,從而清楚反映哪一類問題該找哪個黨派。再次,民主黨派的各級組織與其推薦的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之間需要建立起一種更加有效的互動和約束機制。一方面,黨派組織應該發揮其組織優勢,經常把民眾反映的各種資訊進行合理的加工並及時傳遞給其所聯繫的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另一方面,對其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的參政議政績效要有一種評估、監督制度,要讓無作為的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自動淘汰出局。

  第二個方面涉及的是決策機構對由民主黨派加工並傳遞上來的資訊如何回應的問題。“獲得關於利益的資訊,無疑是履行整合功能的前提。這就要求在黨和公眾、政府和公眾之間有足夠的溝通渠道。通過這些渠道,公眾的利益、願望和要求及時、準確地得到反映,執政黨才能有效地綜合這些利益、願望和要求,社會整合才能真正得到實現”[4]。目前民主黨派反映公眾的利益、願望和要求的正式渠道主要有“民主協商會”、人大、政協,為使這些已有渠道發揮實質性影響,應當考慮:(1)建立起各民主黨派與中共領導人之間就重要方針政策制定、國家政治生活重大事項、國家領導人人選與重大人事任命等內容進行經常性協商的制度,並逐步提高協商的實效性;(2)建立起經濟社會發展計劃、財政預算、重要法律法規、重大改革方案、重要人事安排經人大常委會充分辯論、修改以後再由人民代表大會表決的制度,逐步強化人大的立法權、財政權和監督權;(3)建立起各黨派和社會團體在政協就社會福利、公共衛生、教育政策、勞動政策等進行充分協商和辯論的機制,強化政協在公共政策制定過程中的“篩網”功能。

  [參考文獻]

  [1] [古希臘]亞裏士多德.政治學[M].吳壽彭,譯.北京:商務印書館,1965:177.

  [2] 陳  堯.試論中國政治發展的本土化資源[J].理論與現代化,2002,(5):26~27.

  [3] [美]邁克爾?羅斯金,等.政治科學[M].林 震,等譯.北京:華夏出版社,2001:196~197[-1],212[-2].

  [4] 王長江.政黨現代化論[M].南京:江蘇人民出版社,2004:332.

編輯:焦瑩瑩

相關新聞

圖片